[問題] 請問版上有無勞資達人可以詢問?

作者: lorose (Una)   2019-06-12 17:39:09
目前在台南某電視公司
今天已經連上七天班
照理說公司今天應該要給我加班費
但人事會計說公司不會給我加班費
所以要叫我今天上班不要打卡
明天她再幫我用寫的上班時間在打卡單
算調假
因為覺得不太合理有錄音
但自己對這塊不是很了解
所以才來版上問有沒有了解的版友可以解答
謝謝大家了
如有違反版規再告知謝謝
作者: supp1004 (小晉)   2019-06-12 17:47:00
應該是不合法吧
作者: t1691039 (咪寶˙ω˙)   2019-06-12 17:49:00
應該是因為一例一休的休假日加班比較高,他要幫你調成例假日加班,加班費比較低...
作者: lorose (Una)   2019-06-12 17:49:00
但台南的勞工局......
作者: lorose (Una)   2019-06-12 17:50:00
所以這樣是合理的嗎我明明有上班卻不打卡 明天就是平日了也沒加班費
作者: victorlove (.)   2019-06-12 17:51:00
要動手腳當然不正常
作者: lorose (Una)   2019-06-12 17:52:00
我現在也不知道要準備什麼資料蒐證只有錄音
作者: jamee (啊哈哈)   2019-06-12 17:53:00
這一定違法的啊…
作者: mapleXD (厚厚)   2019-06-12 17:53:00
加班費要看你的產業別有無適用變形工時,但連上7天班是明顯違法,例假日不得加班的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9-06-12 17:54:00
這種情況直接打電話問勞工局看要準備什麼而不是上網亂問
作者: feifeiliao (feifei)   2019-06-12 17:55:00
https://i.imgur.com/OVnIaVL.jpghttps://i.imgur.com/Knu6M9K.jpg明顯違反,這是勞基法第 36、39條,不只要給加班費且要加倍給。可檢舉了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9-06-12 17:56:00
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直接把勞工局當成資方看待
作者: lorose (Una)   2019-06-12 17:57:00
抱歉 我也想打勞工局 只是現在他們已經沒有人了 又是很即時的事才放在版上問 如沒違反版規不知道為什麼這種事不能問
作者: hirono (我在飛)   2019-06-12 17:58:00
不論是否要給你加班,都要刷卡,叫你不要刷就是一定違法,不論最後是否有給你優於任何規定的薪資,勞檢都是看刷卡記錄在抓的
作者: mapleXD (厚厚)   2019-06-12 17:58:00
明天直接打電話去勞工局
作者: oa0416 (What The Hell)   2019-06-12 17:59:00
台南有電視公司?!
作者: lorose (Una)   2019-06-12 17:59:00
所以我有把叫我不要打卡的紀錄都存起來包括對話跟錄音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9-06-12 18:04:00
上班一定要打卡這是最基本的紀錄,真這麼急你不會現在才問
作者: lorose (Una)   2019-06-12 18:08:00
不是我的工作上班時間是四點 到剛剛才遇到人事 不要以自身的狀況去評論其他人謝謝
作者: luck9987 (盧西卡)   2019-06-12 18:08:00
新永安
作者: lorose (Una)   2019-06-12 18:09:00
是地下電視台
作者: tsi55783 (tsi55783)   2019-06-12 18:29:00
上班不打卡萬一途中發生狀況,無證據證明上班勞保局不會理賠
作者: kim34 (綺chichi)   2019-06-12 18:31:00
新永安是垃圾
作者: shiaobai (小嘍囉)   2019-06-12 18:45:00
出勤紀錄要保留五年且不可造假,公司已違法
作者: johnny30489 (強尼老爹)   2019-06-12 18:54:00
舉發!不要縱養慣老闆
作者: yms1202 (魚_羊)   2019-06-12 19:03:00
只有天災事變才能連上7天班,已經跟有沒有加班費無關了吧...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9-06-12 19:17:00
再去詢問人事一次 把對話錄下來 或是用賴或信件詢問 有文字紀錄 有去上班沒打卡 用手機拍一下打卡鐘的時間 證明有去和幾點走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9-06-12 20:28:00
請偷偷蒐證 最後找好機會去檢舉
作者: s0993569 (carolan)   2019-06-12 21:54:00
強者我朋友上個月連上10天加班費也只有1.4倍 也是臺南的公司
作者: d5369a1c (SHON_2)   2019-06-12 22:56:00
省個幾千塊,罰個萬把塊,真的很爽
作者: mashimaro78 (兔兔)   2019-06-12 23:24:00
違法 不能連上7天 還要給雙倍加班費
作者: ogurishun (小栗倫)   2019-06-13 01:09:00
為什麼在台南發生一點都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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