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取締路霸 上半年大增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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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5 23:19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李京昇、魯永明、李承穎/連線報導
台南市最常見的路霸,就是攤商占用馬路營業,警方加強勸導取締。 記者黃宣翰/翻攝
台南市最常見的路霸,就是攤商占用馬路營業,警方加強勸導取締。 記者黃宣翰/翻攝
台南市區道路遭人占用路面、騎樓營業等違規情形嚴重,甚至影響交通安全,市警局針對
路霸加強取締開單告發,今年1至6月取締727件,和去年同期比較增加約100件,是雲嘉南
區成長幅度最高的城市。
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說,台南市取締路霸案件居冠,除了不景氣,擺攤做小生意的人增加
,和強力取締、大執法也有關,像中西區觀光景點以及火車站周邊路段,觀光客多,警方
希望加強取締路霸,維護街道市容。
嘉義市警局統計去年1到6月取締313件,今年同期減少72件,因人口密集度高,以違規設
攤最多。嘉義縣警局去年1至6月共取締15件,今年同期只增2件,以占用道路作洗車等工
作場所最多,因人口老化,擺攤情形不如都會區多。
雲林縣警局去年1至6月共取締118件,今年同期減少68件,前3名是道路擺設攤位、道路堆
置物品妨礙交通和利用道路作為工作場所。
台南市民反映,有人貪圖方便,在道路旁或是人行道上,堆積妨礙交通物品,或違規設攤
,造成道路障礙,不利車輛通行,也妨礙行人徒步通行,要求警方大力整頓取締。
台南市今年主要違規是在道路擺設攤位為大宗,占84%,包括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檳榔攤
、玩具或果菜飲食攤,還有部分住戶商家利用各類物品占用停車格位,堆放砂石、建材、
廣告等雜物。
警方說,民眾如有占用路霸行為,屢勸不聽者,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規定,
可罰處行為人或其雇主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