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碼補助夜市抵用券 台南15處夜市適用
2019-09-17 14:37聯合報 記者謝進盛╱即時報導
經濟部配合擴大秋冬國旅加碼補助夜市抵用券開跑,本月16日起至年底,凡入住有參加交
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旅宿業,只需登錄補助系統並通過檢核,每房可加碼領取夜市抵用券
200元,台南市共有15處夜市適用,市府經發局歡迎各地觀光客來台南賞遊。
經發局長郭阿梅表示,全國適用抵用券夜市共83處,每一身分證限領取一次;台南市15處
適用抵用券夜市,包括白河區長安路、國泰路、鹽水、學甲、佳里、安南區安南、樺谷、
北區花園、仁德區後壁厝、永康區復華、鹽行、中興里、新市夜市、官田區隆田、六甲夜
市,進一步詳情可至「台南經濟情報讚」粉絲專頁查詢。
經發局說,民眾配合活動旅宿業辦理入住時,將可同時領取已蓋旅宿業住宿章抵用券,並
前往配合夜市消費時,務必確認攤商有張貼「歡迎使用夜市抵用券」識別貼紙攤商,方可
使用抵用券,且不得換現金亦不找零。
南市市場處指出,抵用券不可跨區使用,例如南區夜市抵用券,只限於南區使用,即嘉義
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至中區或北區等其他縣市便無法使用。而宜蘭縣、花蓮
縣、台東縣及離島縣市抵用券則不受使用區域限制,有關夜市抵用券相關規定與說明,可
至經濟部「台灣夜市go」粉絲專頁查詢。
經濟部加碼補助夜市抵用券,台南市有15處夜市適用。圖/台南市政府經發局提供
經濟部加碼補助夜市抵用券,台南市有15處夜市適用。圖/台南市政府經發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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