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舉達人獲法院認證「奧客」 法官卻判市

作者: writerou (春衫猶濕)   2019-10-19 07:24:06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署名:王捷
新聞標題:檢舉達人獲法院認證「奧客」 法官卻判市長敗訴
新聞內文: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知名的蘇姓檢舉達人去年大鬧診所,一審被依違反醫療法判處4
個月徒刑,蘇婦在上訴中收到衛生局的行政罰鍰6萬元,對市府提起行政訴訟,市長黃偉
哲作為代表人。法官認為,雖然蘇婦行徑耗費司法資源、行為如俗稱的「奧客」,但依據
行政罰法26條第一項規定,同時觸犯刑法與行政法時,應由刑法先行處罰,所以撤銷部分
行政罰鍰,判市府敗訴,罰不到蘇付錢,還必須負擔2千元訴訟費。
蘇婦去年11月到診所,過了掛號時間卻硬要掛號,遭診所人員拒絕,就拿出手機對著診所
人員拍攝,診所人員拜託她不要拍,蘇婦卻回嗆「誰叫你比較搞威(多話)」,接著蘇婦
進入到診間,對著復健師錄影,自稱在蒐證,復健師也無法請蘇婦離開,直到警方到場後
才將她逮捕。
警方以醫療法第24條第二項:「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
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將蘇婦移送法辦,同時市府衛生局依同
法第106條第1項,對蘇婦在診所內的兩次違法行為,各處最低3萬元罰鍰。
一審中蘇婦因違反醫療法,判處4個月徒刑,目前還在上訴中,又收到6萬罰鍰,所以對市
府提出行政訴訟,為了蘇婦的訴訟,法院足足耗費超過3小時審理,但蘇婦仍糾結蒐證影
片幾分幾秒的爭執,法官認為這不是案件的核心,還耗費龐大的司法資源,妨礙訴訟指揮
行使。
法官指出,雖然蘇婦的行徑為社會所不容,是俗稱的「奧客」,如果縱容蘇婦行徑,簡直
會讓全國醫療診所以及病患陷入恐慌,但是,因為行政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在處罰前,
要看刑事審判終局是否確定,否則不能逕自裁罰,由於蘇婦還在上訴中,所以只能判市府
敗訴,2千元的開庭費也要由市府來付。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2950894
果然奧客無誤。對法律還比公務員內行。
http://blog.udn.com/ccpou/130150770
作者: nocture (Betty Blue)   2019-10-19 08:14:00
她家人都不管她嗎?
作者: Jiyyan (零℃下招財犬~喵Σ⊙皿⊙)   2019-10-19 08:29:00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意見,假如遇到她的話要怎麼激怒(引起她注意)然後在不被檢舉違法的情況下反讓對方違反好賺一半年終的辦法?
作者: guguguuu (咕咕咕)   2019-10-19 08:31:00
家人怎麼管?
作者: jackyiou (銀翼的魔術師)   2019-10-19 08:38:00
之前在開元路家樂福遇過一直拿手機拍店員說要蒐證的
作者: Danieleye (pizzicato six)   2019-10-19 08:38:00
這樣的行為 大家知道她的長相 好避免受害嗎?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9-10-19 08:47:00
有人要介紹他今天去韓總的場嗎
作者: pccuupway (Chickenfoot)   2019-10-19 09:09:00
https://i.imgur.com/vgzdIvD.jpg擺成這樣可以檢舉了吧
作者: qwertyuiop24 (i凡)   2019-10-19 09:49:00
停車格位從事商業行為,請用力檢舉
作者: kenbbc12321 (留痕)   2019-10-19 09:51:00
檢舉達人都是這種人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9-10-19 09:55:00
二審改判撤銷原判決,改判五個月得易科罰金,得上訴三審
作者: C4F6 (C4F6)   2019-10-19 10:00:00
法律保護懂法的人
作者: Avril1975 (green)   2019-10-19 10:10:00
聽說她家人挺她。。
作者: cjjloveping (無染塵)   2019-10-19 10:19:00
我突然覺得韓粉可能有幫助了
作者: gootsai (韭菜)   2019-10-19 10:24:00
希望他今天去水萍塭...
作者: cin2 (我是熊)   2019-10-19 11:14:00
求肉搜或公佈長相 實在太恐怖
作者: qoo60606 (凜)   2019-10-19 11:47:00
你家要是有這種人也不會想管
作者: hat13201 (J D从)   2019-10-19 12:16:00
病了
作者: luther0583 (((((((((((()))))))))))))   2019-10-19 13:33:00
如果停車格有向停管處申請核准的話應該沒關係?
作者: BoyRock (Rock)   2019-10-19 14:11:00
蘇女士發大財!今天快去啊~
作者: cin2 (我是熊)   2019-10-19 15:03:00
蘇什麼 有照片嗎 求私信
作者: ctes940008 (蛤!我只是小兵!?)   2019-10-19 18:19:00
之後就會進入濫訴名單
作者: w05241030 (嘎逼)   2019-10-19 20:05:00
台南版某些人眼中的社會救星www敢去碰韓國瑜的場膩www阿不是平常一堆鍵盤吉娃娃一直幫他讚聲?
作者: magicpd1983 (Liu Love)   2019-10-20 11:34:00
自卑感很重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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