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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a (鍵盤詩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南市清查未登記工廠 逾700家拒訪或大門深
時間: Wed Nov 6 00:25:00 2019
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洪瑞琴/台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南市清查未登記工廠 逾700家拒訪或大門深鎖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9/11/05/2968508_1_1.jpg
南市府配合中央的「工廠輔導管理辦法」政策,清查未登記工廠,第1次訪查逾700家拒訪
或大門深鎖,將進行第2次訪查。
南市經發局估計全市可輔導納管未登記工廠約3600家,目前稽查列管有案的可納管家數有
828家,臨時工廠可納管家數核准781家、補正中54家。
此外,針對2016年5月19日前未登記工廠,經發局委託清查,第1次訪查時,拒訪有218家
、大門深鎖有523家,都將進行第2次訪查。
經發局表示,符合低污染條件申請納管的繳交納管輔導金每年最低2萬至10萬元(依面積
大小),申請特定工廠登記繳交營運管理金也是2萬至10萬元,該局為協助申請納管,除
成立單一窗口,設置特定工廠諮詢專線,也會成立輔導團辦理分區說明會,免費提供協助
服務,業者不一定要委託代書辦理,亦可自行申請。
經發局表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預計明年初施行,工輔法修法重點的「既有未登記工廠
」認定,指的是設立於2016年5月19日前未登記工廠,其屬低污染者,應於修法施行後2年
期限內申請納管、3年內提出改善計畫、核准改善計畫後2年內改善完成,並最遲應於修法
施行後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屬中、高污染者,需限期轉型為低污染或遷廠;而已領有臨時工廠登記,應於修法施行後
2年期限內完成換取特定工廠登記。
經發局指出,這次工輔法修法的特定工廠登記,亦訂有20年落日條款,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後,應於施行日起20年內完成土地變更程序,才能就地申請合法登記。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968508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