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
以下是賣家的出售文截圖
https://i.imgur.com/QYE0f14.jpg
在前幾天在本板看到riverchicken的機車出售文,去信相約看車,結果這是一個非常不愉
快的經驗。
商品資訊寫預售15000,跟賣家聯絡後,賣家表示想購買的人誰出價高就賣給誰。
今天1月24日早上11點,跟賣家相約看車。賣家告知其他人出價17000,我回答我願意以18
000購買,並且當場支付2000訂金給賣家。並且當面告知賣家希望有文字紀錄,因此拿起
手機在line對話寫下文字「支付訂金2000,尾款16000過戶當天付清」,賣家也回我文字
訊息「收到2000訂金」。並且留下電話方便雙方過戶當天聯絡。如下圖
https://i.imgur.com/yG6ysm2.jpg
並且當場已經討論過戶事宜,包含燃料稅、強制險、過戶費用如何分配,相約好1/30一起
去辦理過戶。賣家告知他是學校老師上課到4點,於是我們約4點後到監理站過戶,並過戶
時支付尾款。
回家後告知家人我訂了這輛二手車,才剛講完就接到賣家電話,表示昨天看車的人出價19
000元,問我願不願意出價更高,當下聽到後蠻不爽的,都說好價錢支付訂金了,還來要
求我給更多。礙於我已經跟家人說我買了我只好一路加價到20510元,最後真的感覺很差
也不願意再加價了,所以就沒買這台車。
個人認為支付訂金就是買賣契約成立,並且也有支付訂金之雙方對話紀錄證明,礙於監理
站今天沒有上班,才會以支付訂金方式達成買賣契約之成立事實,待相關機關營運時完成
後續手續。
我只能說,真的是在浪費我的時間,大過年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很倒眉。
賣家的理由是,他忘記還有別人想買所以不小心先收了我訂金,希望可以退還我訂金然後
問我要不要再出價。
我心想,你們兩位(看起來是夫妻)都可以在我面前討論1/30過戶完車子給我後,要怎麼
回家這種無關緊要與買賣無關的事情,卻可以不小心收了我的訂金再反悔。
恭喜買到車的鄉民,害你花更多錢非常抱歉。
以上,希望各位以後買賣都不要遇到我這種倒楣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