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
晚安台南。
我是這個事件的原Po,也是去看車的買家之一。
首先,先感謝許多鄉民在我Po出文章後,主動站內信給我給予意見、提供協助,讓我能快
速的決定要如何處理這個事件。
我當初Po文的原因是真的被激怒,因為我真的希望快點找到合適二手車,卻遇到這麼不愉
快的經驗,我希望將事情經過公開,提醒大家買賣要小心。我當時的想法很簡單,就是要
讓賣家感受壓力出面解決。Po文是我能想到最快速以及還有轉圜的方式,提告、媒體等等
方式我並非沒有想過。其實早在事件發生當天po文後我就諮詢了一位私交不錯的社運勞權
律師;另外也因為工作關係,手機通訊錄裡面應該有幾十個記者電話,想要鬧上新聞很簡
單,打個電話問記者要不要獨家就好,記者還會感謝我,但那是最後打算。
賣家在買賣糾紛當天晚上有嘗試聯絡我,但礙於那天除夕夜,且賣家不履行交易的最後對
話不甚愉快,我實在沒心情接他電話。之後在初一晚上及初二下午,賣家打來共兩通我都
有接,我明確在電話中告知賣家,這樣的行為是錯誤的,做錯就是做錯,如果你沒辦法反
省跟明白做錯什麼,那麼也不需要和解。最後賣家主動表示該車最後以20000元賣給另外
一位板友,他會退回5000元給該位板友,成交價變成原始文中的15000元,另提及因收取
訂金沒有履行合約賠償我5000元。我也要求賣家必須在本板公開道歉,因為賣家個人錯誤
所以讓想買這台車的板友浪費時間,不止是我白跑一趟而已,只是我應該是最倒楣那個。
我認為知錯能改就好,至少做錯事情願意出來面對,此次事件至少讓賣家學到個經驗,未
來賣家如還有任何買賣行為也請謹慎處理。賣家過了一個不寧靜的年假,違約部分付出賠
償金,也算是付出代價。除非賣家後續還有脫序或反悔行為,我不會再對此事件追究。此
事件我希望就此落幕,給予犯錯的人自新的機會,希望賣家可以記取教訓。
還有,我當時支付2000元訂金,依照法令賣家違約必須賠償我兩倍。最後違約賠償金5000
元為賣家主動提出(我的電話都有錄音),並非我要求提高金額。
我原本在電話中告知賣家我接受他主動提出的5000元和解,但我答應和解並非想賺錢,我
也主動提及我只會保留2000元應得之賠償金,多出的3000元將捐出。但也考慮應該會全捐
,就當自己
白忙一場,其實只是浪費時間、受了點氣,不論我捐3000還是5000,我都會公佈收據在本
板,年假後3個工作天內捐出。
然後明天我要去看另外一台車,很巧一樣是Sym的Mii,爆了點預算,但如果車況可以應該
就買了。
祝我自己看車順利。
祝所有台南人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