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同標題買賣雙方系列文我昨晚看完了
剛剛也去翻一下賣家原文和原PO在板上求助的文章
純粹想討論一下,因為這一篇我也去查了一下
所謂"訂金"在民法上根本不具效力
http://bit.ly/37PQA1W
如果想要以已交付一筆金額為由要求賣家履行買賣約定的話
原PO應該請對方打清楚"定金"才對
如果是訂金的話,賣家是可以退返訂金不賣的
http://bit.ly/37WdLri
另外,原PO第一次去信詢問,賣家即表示誰出價高就賣給誰
到底憑什麼在看車當下表示願意出18000購買,隨即就交付"訂金"?
這是意圖使賣家以你想要的價格賣給你
而不給其他有意願買的人競標機會的意思嗎?
然後眾廣大具有高道德標準的PTT鄉民們
一面倒的指責賣家的不是?
我自己本身不是學法的
其實昨晚看完系列文以及鄉民推文噓文我是滿頭問號
我想會想上來賣東西,不預設定價而採價高者得的
無非就是希望可以賣個好價格多點錢錢好過年,然後就要被說貪心
我在想,如果我是賣家,在約看車那天會不會收那筆錢
老實說我不知道,我也沒有相關法律常識
也不知道當時實際情況是如何
是已講好要賣給原PO了嗎?
是賣家要求預付訂金還是原PO硬是塞錢給賣家?
最後賣家以15000預售價格把車賣了,賠了5000塊給原PO
就是本來一台車可以賣20000,最後只得到10000
我覺得賣家真的是很倒霉
然後算是很有誠意,不想走上法律途徑直接認賠殺出
也上來發道歉,結果ID還是搞臭掉
大家上來鞭一鞭這樣子爽了嗎?這就是你們以為的正義?
雖然賣家是老師,但其實老師錢也賺的不是很多啦
相較原PO,認識這麼多律師
有能力可以直接一通電話給個獨家把事情搞大
有這種本事賺的錢應該比老師高很多吧?
我自己的薪水比一般公立老師高上一點點
但想到如果是我自己損失這一萬塊,我應該會心疼好久好久
網路世界真的是好可怕
作者:
kingsale (打折王!!)
2020-02-03 09:29:00原PO會這樣出價也是因為賣家說價高者得啊賣方一開始已先說了欲售價格,吸引來信再說價高者得你認真覺得這樣沒問題?
作者:
whj0530 (億載金城æ¦)
2020-02-03 09:31:00最好那老師的做法沒問題
作者: a456618 (豆豆龍) 2020-02-03 09:33:00
噓最後一段 你會觀落音哦 要有身份地位才能搞新聞?何況賣方自己心態不正確 這也能護航我才覺得現代人真恐怖 ㄏ
作者:
kingsale (打折王!!)
2020-02-03 09:34:00護航也要護的漂亮一點.....
作者:
jileen (發瘋的說書人)
2020-02-03 09:37:00是說都塵埃落定了怎麼又有人跳出來搞事啊,你跟賣車的有關係嗎?
照你的邏輯,一開始的買賣文就應該標示:競標,價高者得。不然想請問:誠可議在您的解讀是?
作者:
opheius (雙子寶寶)
2020-02-03 09:37:00那你回火星去啊!
作者:
JohnHong (Mr_Bun)
2020-02-03 09:37:00民法248條 249條 看一下好不好啦 然後訂金定金是一樣的網路世界真的是好可怕zZ
作者: a456618 (豆豆龍) 2020-02-03 09:40:00
何況一般人交易根本沒在分“訂”或“定”金 就你在那拿這個護航 我也笑了 網路有你這種人真的大開眼界 可憐哪你不就好正義好棒棒在支持賣方這種心態?真的好可怕嘔嘔
作者:
NmoG (Mao Bao)
2020-02-03 09:41:00第一次看到寫誠可議價還越議越高的,賣家如果不願意還可以強迫賣家收下訂金的(喔好啦我見識少),先不論對方是指訂金還是定金好了,既然收了就表示有共識交易了吧!另外賣家如此做人本來就會被詬病,更何況他是「老師」,雖然老師也是人但是被用更高標準去檢視很正常,另外這跟薪水有個屁關係啊,要護航也不是這樣的
作者:
vester ( )
2020-02-03 09:42:00這世界真是和平
作者:
Elisk (欸?)
2020-02-03 09:44:00自己不懂民法不懂什麼是交易成立還護航
作者:
inabee (水花糖)
2020-02-03 09:45:00奇文共賞
作者:
maggie3481 (Maggie Nakamura)
2020-02-03 09:46:00不意外的話這篇鐵定又要被留言到破表讓原PO覺得網路怕爆
作者:
Elisk (欸?)
2020-02-03 09:46:00你標黃字那段賣方可以不收交易就不會成立,成立了違約被鞭不是剛好而已嗎
作者: menyacat (門牙) 2020-02-03 09:48:00
是訂金高手呢
作者:
ski123 (討厭雨天)
2020-02-03 09:50:00你是不是也想賣車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20-02-03 09:53:00????你這篇文我才滿頭問號?
作者:
eh07 (欸)
2020-02-03 09:53:00作者:
Elisk (欸?)
2020-02-03 09:57:00作者: raul12 (有人) 2020-02-03 10:01:00
沒有法律知識可以先問一下其他人,或仔細查過資料再發文嗎?
作者:
Elisk (欸?)
2020-02-03 10:02:00然後不要相信網路文章說訂金不等於定金這種智障說法,這種說法一方面誤用中國法律一方面又誤導他人,去看一下民法98條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20-02-03 10:04:00然後 你黃字那邊到底在說什麼東西?到底憑什麼在看車當下表示願意出18000購買隨即就交付訂金????你怎麼會有這種奇葩的問題?如果不是賣家也同意這個金額那賣家怎麼可能拿走訂金?你以為買家硬塞給賣家他就要照收?那我硬塞一萬塊訂金給業務要用兩萬塊買賓士車你覺得有可能?還什麼意圖使賣家以你想要的價格賣你勒Zzz 如果價格談不攏你收什麼屁訂金?你出社會了嗎?
作者: raul12 (有人) 2020-02-03 10:08:00
一般來說,訂金可返還不賣,而不用加倍返還,是因為當事人另有約定,所以從其約定,不是因為他叫做”訂”金
作者:
eh07 (欸)
2020-02-03 10:11:00還好不是老師 怕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20-02-03 10:11:00告訴你一個常識 會收訂金通常代表賣家同意買家的出價 而且通常都是賣家要求付訂金的因為要確定買家真的有要買那個東西
作者:
eh07 (欸)
2020-02-03 10:12:00看完你這篇 網路世界真的是好可怕無誤啊
作者: Doublecute (搭撥Q) 2020-02-03 10:19:00
黃字那段妳自己動腦想一下 給你錢你不想賣還收喔
作者:
WeienC 2020-02-03 10:20:00。
作者:
wjv ( ̄ー ̄;)
2020-02-03 10:20:00......
作者:
YellowC (無狀態)
2020-02-03 10:22:00嘻嘻
作者:
tatasui (塔塔)
2020-02-03 10:23:00看得出來你不懂法律
作者:
wennai (紋)
2020-02-03 10:36:00也覺得是在護航
作者: modeser (哇哇哇) 2020-02-03 10:37:00
哈哈哈哈奇文共賞
作者:
AliceYang (☆khuntoria萬歲!!!!!!☆)
2020-02-03 10:40:00我覺得你的思維比較可怕
作者: forward1994 (林大帥) 2020-02-03 10:42:00
滾
作者:
allen314 (艾倫314)
2020-02-03 10:44:00奇文共賞
民法口頭契約成立好嗎?何況這個還給訂金了,法學去看清楚在出來護航
作者:
Lanami (白冰冰愛用)
2020-02-03 10:49:00賣家如果不願意賣幹嘛勉強自己收訂金?
作者:
hebemike (秋墳鬼唱詩)
2020-02-03 10:52:00不是學法的也會具備的法學常識…
作者:
alfi2016 (alfi2016)
2020-02-03 11:07:00呵呵
作者:
iam0718 (999)
2020-02-03 11:07:00竟然還有人可以護航
作者:
yms1202 (魚_羊)
2020-02-03 11:09:00賣家已刪文,買家第一篇文也有截圖,上面有賣家的售價1萬5好嗎?先搞清楚狀況再來討論啦誰跟你沒設定價XDDD
作者:
yms1202 (魚_羊)
2020-02-03 11:15:00「原PO硬是塞錢給賣家?」這是什麼情境劇XD
作者:
KMOOO (蟑螂)
2020-02-03 11:17:00賣家po定價一萬五就是定價,誰跟你喊價,你也是貪得無厭的嗎
作者:
ru018x8 (尋找綠洲的鯨魚)
2020-02-03 11:25:00他已經設定價了 但很多人站內就想弄成競標 我以為是這樣欸
賣家說要賣一萬五,雙方碰面看車完也同意買賣,買方交付訂金保障雙方交易,賣方也收了,結果賣方突然說價高者得?這你跟我說沒毛病?
作者:
QkooQ (對不起,小意外)
2020-02-03 11:37:00我認為原賣家也很有誠意,願意處理這些事先不論原賣家心裡願不願意,買家也表示沒有另外得利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並將實際金額交代給鄉民分享
作者:
utamaru (IN OTAKU WE TRUST)
2020-02-03 11:39:00護航辛苦了
作者:
QkooQ (對不起,小意外)
2020-02-03 11:40:00看文章也學到了些經驗,算是一種學習
現實世界真的好可怕 我想買家在意的是 他也競標了賣家也收了訂金 這樣不就是買賣成立了 如果只是口頭上說cl也許今天就不會是這樣子了 而您今天發這篇文章 不知道
應該是從訂金收受推定要約成立,你民總真的應該看一下,不然看起來怪可憐的
有多高的道德標準才會有這樣的理解 我也是很好奇 希望有一天您也遇到這樣的事情 我想你也許就會理解了
作者:
ATTwo (咖哩給Gay)
2020-02-03 11:50:00傻眼,難怪會有這種賣家
作者: s7598261 (阿維) 2020-02-03 11:55:00
開分身來洗白?
賣家接受訂金後來又反悔,你知道訂金的意義嗎? 這樣都有人護航,奇文共賞
作者:
j7o6a5 (恍神安)
2020-02-03 12:01:00為什麼這篇文我每個字都看得懂 可是組在一起整篇我都看不懂
作者: chiasnail (蝸牛兒) 2020-02-03 12:03:00
既然提到自己不是學法的那就拜託資料查清楚再來PO文好嗎?google一下很難?不要改天又說自己被網路霸凌什麼的。
作者:
Qhebe (包媛媛)
2020-02-03 12:05:00查資料或是翻書好嗎?
作者: dickslee (阿徹) 2020-02-03 12:05:00
看了文章 我也學到東西了
作者:
dotal (大頭)
2020-02-03 12:06:00台南版推三重車店?大概了解什麼邏輯了 洗三小文章
作者:
Lorry119 (Lor(╯з╰))
2020-02-03 12:07:00約定成俗也能掰 同溫層太舒適了嗎
作者:
conceal (hide)
2020-02-03 12:10:00真可怕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0-02-03 12:10:00好啦 給原po推勇氣 讓大家辯論出事實
作者:
rcat2010 (發呆中的喵)
2020-02-03 12:12:00民法248,249 噓最後一段
作者:
b1ack (戀慕春天的人)
2020-02-03 12:13:00還好你不懂法
作者:
RB1125 (RB)
2020-02-03 12:22:00心態問題 ㄏㄏ
作者:
adimsc (adimsc)
2020-02-03 12:27:00給你錢快點賣這樣嗎?
作者:
BigUnit (peace)
2020-02-03 12:29:00還沒元宵怎麼鹽水蜂炮已經偷跑了
傻眼 自以為哦 台南含粉是你?快40又教職員還有這種想法 你學生真的好可憐
作者: a9962300 2020-02-03 12:41:00
奇文共賞
作者:
qshenp (忄真)
2020-02-03 12:44:00讚讚
作者:
NmoG (Mao Bao)
2020-02-03 12:52:00我也學到這個世界跟護航的都好可怕喔
作者:
iwtsin (謎eighteen)
2020-02-03 13:00:00Wow
作者:
ch8818 (叛逆的卉)
2020-02-03 13:04:00哈哈哈
作者:
kame1130 (kameda)
2020-02-03 13:04:00網…網路世界好可怕…
作者:
myv3688 (DiDi)
2020-02-03 13:12:00車就一台想賣高正常。不用意外
作者:
cery (南瀛豬鼻)
2020-02-03 13:15:00想護航嗎 也要講道理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0-02-03 13:17:00抱歉我沒看內文
作者:
marcolow (marco)
2020-02-03 13:17:00無知的人更可怕
作者:
batis (貝提斯)
2020-02-03 13:18:00跟風噓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0-02-03 13:21:00看完內文後決定再一次... 原來能強丟訂金給對方早知道去年組電腦就把價錢砍半強丟進金給店家了 Q_Q訂
作者:
ftvs (B1轟炸機)
2020-02-03 13:25:00你出社會了嗎?沒信用沒立足之地
作者: a5727467 (myth) 2020-02-03 13:49:00
哈囉~
作者:
Guis (Water Water)
2020-02-03 14:09:00自己回信預售15000,再來抬價說價高者得,到底是誰有問題?你的言論才好可怕,不知頭不知尾在下什麼結論真的是奇文共賞,什麼奇葩想法
作者: chouwang68 (張子房) 2020-02-03 14:26:00
懶得講了,安心上路。
作者:
fatstan (DPJ)
2020-02-03 14:32:00買新房子先付訂金 結果建商賣給其他人 請問會有什麼感想?
作者:
j7o6a5 (恍神安)
2020-02-03 14:39:00我再看3次 還是看不懂…
作者:
gjcl6 (789)
2020-02-03 14:45:00無知真可怕
作者: afd98756 (Ivan) 2020-02-03 14:56:00
帶風向?
作者:
aakkcav (柚子與二十分)
2020-02-03 14:59:00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白癡喔 競標在雙方合意承諾後就不適用了==然後在雙方溝通中,賠償方法是契約自由,他們約好了你又公三小基本上他們是建立在契約建立後才交錢,對方不履行怪給錢的?腦子進水河雞基本上就是站在一個我在網路賣東西可以說話不算話反悔
作者:
eh07 (欸)
2020-02-03 15:20:00幫補噓啦
然後發現自己醜事曝光出來道歉消毒不懂民法還敢出來討論啊?
作者: abyepi (自己選) 2020-02-03 15:33:00
定金跟訂金講的不錯,後面18000賣家可以不收定金,收了表示他也同意這價格
作者: smartalec (喔) 2020-02-03 15:48:00
你是跟賣家有仇嗎?XD
作者:
emmalouis (Chloe 報表打不完)
2020-02-03 16:18:00大家太兇了 小心人家怕怕心碎唷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20-02-03 18:01:00太神了 我來協助XX 我有學過法律 這篇完全錯誤資訊
作者:
eh07 (欸)
2020-02-03 18:13:00協助樓上
作者:
chengn1 (有幾株深綠可以賣)
2020-02-03 19:04:00查查是不是家屬
寫了價格又抬價,收了訂金又不賣,違約賠錢是剛好而已,這種行為還有人能護航成這樣?
作者: AkumaII (AKUMA) 2020-02-03 19:15:00
( ′﹀‵)/︴<><
在台南版推薦三重的車行 XDDDDD這篇應該要發在joke版吧
如果有在文章表明價高者得標,且不收訂金就不會被批那麼慘了。有些人看到要價高者得標,根本不會花時間過去試,而不是試完談好價又反悔,浪費別人時間。不然買房談好價收訂金後,房仲又跟你說要加價30萬才要賣,收訂金的意義在哪,保障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