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大學再爆106學年度仲介招生 學費仲介拿74%
2020-02-09 13:38 聯合晚報 記者馮靖惠/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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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大學再爆未經合法程序招生,圖為台南校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康寧:中止合約 學生退學
康寧大學疑於106學年度透過仲介公司,招收進修部學生,總學費收入由學校與仲介公司
依26%與74%比例拆帳。教育部表示,初步查對康寧發生過類似情形。康寧校方說,已中止
與這家公司合約,目前無任何合作關係,相關學生都已自行退學。
學分班 違法轉學位生
康寧大學去年爆出斯里蘭卡外籍生非法打工案時,教育部查出案外案,推廣教育學分班學
生,未經合法招生程序,直接轉為學位生。近日又傳出康寧大學疑透過與民間公司,簽訂
教育夥伴協議,仲介招收學生,學費總收入74%由這家公司收取,康寧分配學費總收入26%
。合約執行期間為106年9月16日至110年7月31日,為期四年。
康寧:不了解台南校區
康寧大學表示,有關與某文教有限公司簽訂教育夥伴協議招生案,初步了解是由前校長黃
宜純106學年度簽約,相關入學學生僅限台南校區進修部學士班。107學年度第二學期新任
行政團隊就任後,立即中止合約,目前完全無仼何合作關係,相關學生均已自行退學,離
開學校。當時承辦人員均已離職,因此難以掌握學生人數。
康寧大學主秘閻亢宗說,歷來案件均發生於台南校區(合併前的原康寧大學),校方104
年合併後台北校區(原康寧護專)對台南校區情形不了解,現在行政團隊都未參與這些個
案,他個人只能表示遺憾與無奈。
閻亢宗表示,目前都按照教育部的教學品保規定做。革除一切違法陋習,讓學校運作步上
軌道。
教育部說,依大學法第24條第一項規定,大學招生,應本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單獨或聯
合他校辦理,及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學校辦理推廣教育,
不得將招生、教學等事務,委由校外機構團體辦理。
有關教育部接獲檢舉康寧大學疑透過仲介公司招收學生,教育部表示,初步查對,這些學
生確實有狀況,康寧在那段期間也發生過類似情形。教育部已查對校務資料,至學校調查
,要求限期補充資料。如確認學校確有違反相關教育法規,將依私立學校法規定,扣減獎
補助款及招生名額,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來源:https://udn.com/news/amp/story/6885/433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