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頭詐檢舉獎金 海巡署台南查緝隊前分隊長收押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9日電)海巡署台南查緝隊廖姓中校分隊長及王姓隊員,以人頭
充當檢舉人,詐領檢舉獎金250萬元,台南地檢署7日傳喚到案,訊後聲押,台南地院裁定
廖姓中校收押,王姓隊員以5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林仲斌今天指出,廖姓中校(已調職)及王姓隊員(還在台南查緝隊)
103年至105年間查辦2件走私香菸案件時,以2名友人作為人頭檢舉人,再詐領檢舉獎金新
台幣250萬元。
南檢接獲檢舉後,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調查蒐證,7日傳喚廖姓中校及王姓隊員到案偵訊;
檢方認定2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
據之虞,當天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
台南地院昨天裁定廖姓中校羈押禁見,王姓隊員則以5萬元交保。(編輯:謝雅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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