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名] 澄清npfi板友對本人之不當指控

作者: hltinokuo (甜甜-5樓/威秀影城1廳)   2020-05-15 18:01:54
終於下班了,可以好好寫一下論述
既然一群紅人說,東西放在人行道違法。
試問為何事主提供證明後,警察就銷單了。
請問這是什麼原因。各位檢舉魔人不要裝惦惦,要不要告警察吃案~瀆職~快點阿!!
目前台南市自治條例有規定,騎樓可以使用一半的空間給私人使用,另一半給人通行。
北門路就是一個例子。
另外像國小門口的紅磚道(那就是人行道),確實是無法擺攤做生意。
另一種就是屬於私人地,只是會讓外人覺得是人行道或騎樓,但因為魔人認知,我覺得對
就是對,錯就是錯,你被罰你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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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違規都是行政法,屬於為了釐清事後責任為主。假設你因為什麼事受傷,也能去跟當
事人求償。但不是用來事先預防用的,好嗎?
就像是政府訂刑罰一樣,你知道殺人會有刑事記錄外,會被關很久,會有刑事紀錄,判死刑
...等等,不好的後果!就是阻止民眾亂殺人(這就包含事先預防跟事後承擔責任)
行政罰主要目的就是,若發生事情,事後責任歸屬誰對誰錯為主要目的!!
例如:機車超越停止線要罰多少錢,萬一發生事故用來責任判定的依據
但這種處罰會有效嚇阻並能事先預防嗎?
其實並不會~他不是刑事~他也不用被關~他也不會有前科
處罰就交錢了事
就像你打籃球,明知你知道打手,走步是犯規的,可是為何還是有人要犯規一樣的道理。
這些專愛檢舉的紅人,怎麼不問問運動選手這問題
檢舉的理由千奇百怪:
1.車子進入圓環,一定要右轉,駕駛沒打方向燈,就被魔人檢舉讓人收罰單!
結果去申訴反應後,該車道本來就只有右轉一種選項,不需被罰
檢舉人有被批鬥嗎?沒有~還被人說:好棒棒
2.機車往前行駛,在機車專用道上行駛,結果前方有障礙物,騎士只好跨越白線
繞過去行駛,也被魔人檢舉讓人收紅單!(不然是大家當白痴,等障礙物清除才能繼續行駛)
結果申訴後也被撤單
檢舉人有被批鬥嗎?沒有~還被人說:好棒棒
甚至還說:要怪就怪台灣道路設計不良,不是怪檢舉人
我還真覺得這檢舉人有病
試問這些事情或沒戴安全帽,因為對方違規有讓現場檢舉人受傷或死亡嗎?
其實都沒有,單存就是我看你不爽,你被收單,你活該
就算你受傷,你也能依據交通規則是非對錯來跟他索賠醫療費
而不是要大家要依你的標準來做事好嗎?
就是因為檢舉魔人氾濫,才會有一群自稱正義哥,整天在翻轉大台南交通的粉專取暖
那麼有正義乾脆當糾察隊好了~取締邊走邊吃~看不良書刊~有叛亂思想~沒理三分頭
都要被國家處罰~你被罰你活該
這種人的個性若回到戒嚴時期幫政府當眼線肯定是良好的國民,228時期當咬背仔肯定會被
嘉獎順便說:你不違規就不會被憲兵抓走審問
作者: the01 (立撒)   2020-05-15 18:06:00
請問是不是可以先科普 私人私設騎樓 跟法定騎樓的差別
作者: sillymon (塑膠袋)   2020-05-15 18:06:00
平行世界的感覺
作者: cuper (觀念錯誤會害到人)   2020-05-15 18:11:00
稅金決定一切。
作者: pepsii123 (pepsii123)   2020-05-15 18:12:00
到底要發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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