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誇張!台南派出所長為越南妹打情敵 還謊稱「警員殉職」詐騙奠儀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45歲前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所長彭孟麒,被控偽稱退休林姓警員過世,詐領奠儀
5千元吃上控詐欺官司,在台南地檢署偵辦時,彭員將犯罪所得繳回,檢察官審理後裁處
緩起訴1年,彭男並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萬元,而保住
警察飯碗。
彭孟麒於2015年8月起至2017年12月止,擔任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長,竟意圖為
自己不之所有,基於詐欺之犯意,以偽稱前大潭派出所退休林姓警員過世之名義,要求捐
助善款由其轉交喪家親屬之方式,於2017年下半年某日,以電話向大潭派出所警友站查姓
顧問訛稱離職林姓員警因故過世,請楊捐善款,致楊陷於錯誤,承諾捐款5000元,並於一
星期後,前往龍崎區龍船派出所將裝有5000元之奠儀袋交予彭員。
彭員於2017年11月間某日,前往台南市仁德區開發三路1家公司找葉姓民眾,並訛稱歸仁
分局林姓員警因公殉職,請求葉捐助善款,致葉陷於錯誤而答應捐款6000元,惟因當時葉
有其他客戶在場,彭員乃先離去而未及取得6000元。案經台南市調查處移送偵辦。
檢察官偵辦時,彭員坦承犯情不諱,檢方審酌彭男5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且考
量被告行為所生危害非鉅,復已將5000元返還予楊姓被害人,犯罪情節尚屬輕微等一切情
狀,裁以緩起訴1年,彭員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萬元。
據了解,已婚的45歲彭員在2018年擔任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所長時,傳出和越籍
女子搞曖昧,2017年11月還涉嫌毆打情敵,遭記過2次拔掉主管職,而後又傳出假冒同事
死訊涉對外募款,並經手管理警友站百萬元經費,1年後竟只剩10萬元,市警局調查時,
警友站幹部表示流向沒問題,但未保留帳本和單據,錢多花在警友旅遊、餐敘、平安宴、
獎勵警方破案及資助辦案費用。惟市警局認為彭員違反規定,除行政處分改調白河警分局
。另詐欺部分由台南市調查處依法送辦。據了解,目前彭員在2019年6月調升台南市警局
後勤科警務員,現在在市警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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