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國中生遭霸凌骨折 議員指控吃案還施壓職員:想保工作就壓下
2020年6月25日11:47
據指出,4月30日上公民課時,公民老師請受害女學生上台作答,受害女學生有些小跑步
地快步往台上走,冷不防,班上有一位男同學突然伸出腳,受害女學生閃避不及遭絆倒後
,整個人重摔在地,膝蓋著地後當場痛到無法起身,公民老師趕緊撥打119叫救護車,救
護車進入校園,緊急將受害女學生送往醫院急救;經醫師診斷,受害女學生右側脛骨上端
閉鎖性骨折,右側膝部受傷。
據了解,該涉案男學生不是第一次惡意伸腳絆受害女學生,之前受害女學生都有閃過而沒
有受害,這次沒閃過重摔在地受傷骨折。學校學務主任案發後請家長到校協調查處,該名
男學生起初否認犯行,受害女學生的姑姑告訴他:「同學都有看到」,男學生才坦承故意
伸腳絆倒受害女學生,男學生父親見孩子坦承犯行,隨即表示:「醫藥費都我出!」。
據了解,受害女學生幼時父母就不在身邊,由姑姑一手帶大,校長得知事情被揭露,被控
疑似向熟識受害女學生姑姑的教職員施壓,若要保全這份工作,就設法擺平此事,勿讓受
害女學生的姑姑張揚出去,不僅如此,校長找上林燕祝黨籍當地市議員,向林燕祝關說,
希望林燕祝出手勿管此事。
教育局局長鄭新輝了解後認為學校確實有行政疏失,他表示學校一開始是通報「意外」,
進一步了解後,才得知有加害人,但學校並未更正通報,導致教育局沒有該事件的相關紀
錄;針對校長藉職權施壓教職員一事,鄭新輝強調,會深入調查,「絕不容許這種事發生
,一定徹查」。鄭新輝也強調,若加害人對同一對象多次施行不當行為(傷害),其犯行
即歸屬於霸凌行為。
學輔校安科科長陳宗暘指出,經調查,該名男同學的確多次故意伸腳要絆倒受害女學生,
4月30日再度伸腳,受害女學生閃避不及遭絆倒,重摔在地受傷骨折,起初,學校通報是
意外事件,經了解事實經過後,學校竟未進行更正通報,導致後續處理過程中,溝通調解
時引發家長誤會,陳宗暘強調,「這是相當嚴重的行政疏失,教育局已要求學校,一周內
提出完整事實說明報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25/17462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