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大概
1.朋友說臺南的勞工局現在還是資工局
2.勞工局建議我可以申請勞資調解
3.調解後會不會被告(怕
文長
我在2018年初應徵上一分派遣工作,擔任新聞上法院認證某臺南血汗工廠的作業員
但該派遣公司的主管說有個助理的工作目前缺人手讓我先"幫忙",雖然因為眼睛不好的關
係不太願意長時間盯著電腦工作,聽她說是短期的,之後還是可以調去產線做作業員就答
應了
在接下來直到轉成該公司正職期間及之後,我持續向主管反應希望調去產線當作業員,眼
看著三五同事被主管調過去很是羨慕,但當我向主管詢問她都是以作業員沒缺沒位子搪塞
,所以我也提出想調去有缺人且都是女同事工作的部門(不用看電腦)也一直被拒,說要有
人交接我手頭上的工作,直到一年後才安排人員跟我交接
交接過程不是很順利,前後交接了三人,前面兩人都沒留下。我因長期盯電腦加上配合加
班,眼疾變嚴重,眼壓高時會頭痛到想吐、無法對焦、時常流淚等,一直到今年4月才完
成交接,但主管說因為疫情關係人事凍結無法調整,於是安排我做搬東西的工作(此原為
男同事的工作)
如今這分工作持續一個月,剛開始搬時還好,約一星期後開始出現腳痛、手腕痛、手麻、
腰痛;我趁公司"彈性休假(疫情關係每週全廠多休一天用事假或特休扣除)"的日子去看復
健科,針灸後是有好一點,但上班開始搬東西後就又痛了
我向主管問何時可以調去另一個部門,請他押一個時間,他說無法證,但我可以在訂單恢
復時跟另一個主管再申請看看,對我的工作內容並未調整
我擔心主管持續讓我在這個工作上卡個一兩年,就像當初卡在電腦前一樣,這樣肯定做出
病來的
請問這樣的狀況可以藉由勞資調解和平處理嗎?
或是需要提出公司具體違法的部分(員工旅遊未參加者強迫請事假或扣特休)才能附加這樣
的調解訴求呢?
因為這間公司有告員工的紀錄,還上了新聞,被法院認證是血汗工廠,會不會因為提出調
解公司就可以依什麼光怪陸離的商業損失告我呢?
請各位幫忙指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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