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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警一分局勤指中心主任酒駕騎車載友人 記大過調職
109-07-11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即時報導
臺南市第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謝家盛昨晚與友人吃飯,酒後騎車載友人離去,因其友
人未帶安全帽,今天凌晨一時卅七分行經永康區復華一街遭永康分局大橋派出所巡邏員警
攔查;經謝主動表明身分,並實施酒測,呼氣酒精濃度每公升達零點四一毫克,全案依違
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臺南市警局立即責請第一分局召開考績委員會,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
定,調整謝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並記一大過行政處分,並追究分局長考核監督責任
。
局長周幼偉表示,本局三令五申絕對嚴禁員警有酒後駕車情事,謝身為幹部仍知法犯法,
將採最嚴厲懲處,絕不寬貸,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