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鹽及違法添加物泡黑心海鮮!台南1水產行被查辦
2020-07-22 11:40:0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先前獲報指在台南市某大型傳統市場內疑有不肖業
者以違法添加物浸泡海鮮等食品後,再賣給不特定消費者情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偵辦,
近日查獲祥鴻水產行以低價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做溶液泡製蝦仁、
蛤蜊等生鮮食物出售,從2018年11月登記營業,每月營業額約4至6萬元,估計1年7個月來
營業獲利約近百萬元。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銘瑩於近日指揮檢察事務官、調查局南市調查處、南市警善化分局會
同衛福部食藥署、南市衛生局、南區國稅局等單位,針對南市祥鴻水產行所屬設於南市永
康區的廠庫、攤位及負責人住家等5處同步搜索、稽查。
辦案人員當場查得這家水產行以低價的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製成溶
液後,用來泡製蝦仁、蛤蜊等生鮮食品,之後再賣給其他攤商、餐飲業者及傳統市場的不
特定消費者,該水產行從2018年11月設立登記,每月營業額約4至6萬元。
南檢指出,因工業用鹽一般只做洗滌鍋爐、製作皮革、漂染布料及製造鹽酸等原料用途,
且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僅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不得使用在生鮮型態
販售的產品,如長期食用浸泡上述溶液的生鮮產品恐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本案經依食品
安全衛生管理法罪嫌傳喚祥鴻水產行洪姓負責人與所屬員工共4人,訊後諭知洪姓負責人
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其他3人都飭回。
據了解,涉案水產行業者對辦案單位認定的客觀犯罪事實並未否認。
專案小組在現場除查扣工業用鹽8包(每包約50公斤)、含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的添加物
共11包(每包約25公斤)外,並封存已用工業用鹽混合上述添加物浸泡尚未出貨的蝦仁55
箱,且逐一採樣。南檢將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南市衛生局持續就該水產行進出貨單釐清販
售下游、追查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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