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市府用禁行機慢車來罰錢是合法的嗎

作者: rainjuly (金城五六)   2020-08-12 13:11:07
我國的道路標線只有「禁行機車」
「禁行機慢車」是市政府自己發明的
罰則在法規裡完全找不到
而且「禁行機慢車」有很多是在外側第二條車道就劃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表示機車「應」在外側兩車道行駛
外側第二條車道沒理由禁行機車
所以市政府用「禁行機慢車」罰錢有合法嗎?
1.法規沒有「禁行機慢車」,意即罰則是無中生有
2.法規表示機車「應」行駛外側兩車道
如果市政府覺得外側第二條畫禁行機車不會跟這條矛盾
那整條路都禁行機車不是更好?
作者: TroutMVP (神鱒MVP)   2020-08-12 13:14:00
基本上在台灣騎機車大概就是一種犯罪行為,結案。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20-08-12 13:15:00
南市交通局已經是腦死狀態 會把一條中華東路快車道禁光 基本沒救
作者: starport (輕鬆看)   2020-08-12 13:19:00
一樓精闢
作者: ula0806 (月)   2020-08-12 13:30:00
中華東路的規劃根本智障,機車只剩最外圍的慢車道,然後放任四輪違停在慢車道還要閃公車,機車到底要怎麼騎啦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20-08-12 13:35:00
四輪以外的東西在四輪會到的地方都是違規 即使四輪開上人行道也是四輪對
作者: jp956956 (儲備里長伯)   2020-08-12 13:40:00
台南市交通局不如裁撤外包給台北市 變成台北市交通局台南分局連圓環都弄的亂七八糟 公車也弄不好 整天只想在那邊靠捷運解決
作者: dss (dss)   2020-08-12 13:54:00
南市交通局:機慢車道中間劃個虛線就變成兩個車道囉,通通滾去外側兩車道喔 啾咪^.<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0-08-12 13:57:00
之前開車酒駕撞死機車騎士結果警分局長都跳出來說要畫禁行機車,這種政府真的沒救了外線車道畫禁行機慢車根本就是市府自作主張,台17在南區喜樹外側還是禁行機車,騎到高雄茄萣外側又沒有禁行機車,明明是同一條公路過個二仁溪道路規劃又不同了
作者: king761209 (Royal)   2020-08-12 14:16:00
在台灣只有四輪的權益需要重視 機車、單車、行人都去吃屎 最好死光光
作者: gjcl6 (789)   2020-08-12 14:37:00
西瓜就爛,不然要選國民黨? 台灣人真的智障很多
作者: lonelyawp ((  ̄ c ̄)y▂ξ)   2020-08-12 14:41:00
這種爛政策已經被炮多年了 裝睡的政府叫不醒
作者: SeTeVen   2020-08-12 14:50:00
http://i.imgur.com/2rAnYlL.jpghttp://i.imgur.com/FPlQp2A.jpg警察沒空,不要吵他們無能的東西講再多都沒有,風向市長要裝作沒看到你也沒輒,可憐哪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0-08-12 15:15:00
http://tinyurl.com/yyka7qa6 感謝DPP讓我更好違停
作者: shintrain (戰犯分析師)   2020-08-12 15:19:00
樓上發錢
作者: DPP48 (DPP48)   2020-08-12 15:33:00
樓樓上發錢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20-08-12 15:34:00
那個修法草案笑死人XDDD,若通過應能消滅一般檢舉人,警政機關會更煩,得先寄勸導單,還得建置再違反查詢系統,之後實務爭論是否係針對同一違規事由,以及首次違規至送達勸導單期間再違反應如何處理,所以我猜修法不會過更正修法後同一違規行為。EX:1/1闖紅燈,1/2闖紅燈,1/3闖紅燈,1/4闖紅燈,1/5收到勸導單,1/6闖紅燈,修法後只處罰1/6之行為?亦或是2.3.4.5.6日?若1/7再闖紅燈係重新起算違規亦或是逕自開罰?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0-08-12 16:13:00
除非你檢舉到同一台,不然跟你說七天內第一次你也不知真假
作者: SeTeVen   2020-08-12 16:16:00
四輪大爺要開心了,修法修起來
作者: nnn2149 (Shark)   2020-08-12 16:56:00
支持交通解嚴
作者: Struggle804 ( 掙扎 )   2020-08-12 17:32:00
絕對不合理
作者: wennai (紋)   2020-08-12 18:43:00
官員就一堆智障,看看這條路,就兩個車道,結果還寫上禁行機慢車,這裡常常一堆垃圾駕駛違停吔,機車是要用飛的過去嗎?https://i.imgur.com/xSmuHcC.jpg
作者: nanie (早安)   2020-08-12 19:09:00
台南市交通局就是智障。沒救了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20-08-12 19:13:00
民族路也是誇張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20-08-12 20:10:00
作者: dotal (大頭)   2020-08-12 20:17:00
全部禁行汽車不是更好,他媽的訂罰則警察就會努力開 台南耶 別傻了
作者: HMKRL (HMKRL)   2020-08-12 20:47:00
中華東路就是機慢車吃屎畫法阿 慢車道停滿貨車
作者: ccbejb (豬豬)   2020-08-12 22:55:00
又是你
作者: BLUEPAPER ( )   2020-08-12 23:12:00
台南市不管哪個局處都很廢 廢到沒市政府說不定還比較好
作者: O10lOl01O ( ′▽`)   2020-08-12 23:46:00
禁行機慢車+路邊違停=完美combo 好棒棒
作者: okada777 (半夜不睡覺)   2020-08-13 00:01:00
禁行機慢車+四輪違停 就是要逼死機慢車阿機慢車優先是在畫心酸的嗎
作者: SeTeVen   2020-08-13 00:48:00
上面那些,機車會被檢舉,汽車則是因為無法舉證停止狀態結案,這就是我們他媽的偉大的台南警察^_^之前有人問過中華東路阿,交通狗官回說如果大家遵守規定就沒有問題,說穿了就是狗娘養的無能單位。反正西瓜繼續當作沒看到啦,偶爾發發新聞稿裝忙騙騙市民就安全下莊了不然就是什麼震怒、您容忍、大執法,笑死人http://i.imgur.com/sgQWyZH.jpg這年頭不會特技還想騎車阿,乖乖當賤民,否則出事還會被檢討呢
作者: ccbejb (豬豬)   2020-08-13 01:18:00
法規解釋不是單純只有按照文字,還有體系、目的解釋否則你沒辦法解釋同一部法律中汽車已經包含機車為何還獨立出機車的相關法條(道安 2-1-1)這時候依照體系解釋,關於汽車行駛的法條應不包含機車類當然立法有明確規定會更好(道安 2-2)回過頭來,機車應行駛外側兩車道是指沒有標線或標誌的狀況道安 99 條同條有說「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但你在標誌標線設置規則只能找到禁行機車的「標字」就體系來看,應指的是車種專用車道線(可參考同法178)就立法目的來看,禁行機車理應同樣禁行慢車,但並沒有明文寫出禁行慢車。因此就標字使用方式,禁行機車與禁行機慢車可以視為相同的行政措施,亦即禁止機車已隱含禁止機慢車更正:禁止 -> 禁行此外,道交管理條例第5條授權地方機關可以限制車輛通行並非只有中央法規才能規範車道使用方式但支持廢除禁行機車,尤其台南一堆違停或白癡突然衝出來另外噓一下你自己發的慢車道臨時停車,自由心證不是這樣用的,否則一堆法條沒有明確規範都變成模糊法條自由心證了
作者: ha09875978 ( ̄▽ ̄")   2020-08-13 07:48:00
政府官員做事啊!啊,對不起,還沒睡醒在做夢
作者: olikm (T哥)   2020-08-13 11:43:00
二輪沒路權跟人權,悲唉
作者: puma123white (roy chiou)   2020-08-13 15:32:00
政府的態度就是 騎機車出門就是你的不對了 怎麼不開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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