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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B 2020-08-23 13:09:39護理科男學生徹夜飲酒 酒駕撞死機車騎士判刑3年2月
林姓男子被控去年11月就讀某五專護理系時,在台南市中西區PUB為朋友慶生徹夜飲酒後
,涉嫌酒後騎機車在北區大港街和王姓男被害人機車發生碰撞,造成王顱內出血經送往醫
院急救不治,林也因頭部外傷送醫,員警對林進行抽血檢驗,測得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每
公升161毫克,台南地院依林觸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林徒
刑3年2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說,林於去年11月1日凌晨2點至6點多,在中西區一家PUB飲用調酒3至4杯,同日上午
6點40分,酒後騎乘機車離開。同日上午7點5分,沿北區大港街由東往西方向行駛時,因
酒後注意力、控制力減弱,疏未注意適有王姓男子騎機車沿大港街110巷道路由北往南方
向行駛至110巷道路口,並提前左轉至大港街。
林因欲左偏閃避,兩車於大港街104號對向車道上發生碰撞,王頭部撞挫傷併顱骨骨折、
顱內出血,經送往奇美醫院急救後,同日上午9點16分不治死亡。員警據報前往現場處理
,在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對林進行抽血檢驗,測得血液中酒精濃度換算高達每公升161毫
克,檢依法起訴。
法官審酌,林姓被告身為護理系5年級學生,更應知悉酒精對於身體影響,卻與友人徹夜
飲酒慶生,在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61毫克後,仍不顧念自身及用路人生命及身體
安危,輕率騎車上路發生車禍,除使被害人死亡外,也使被害人家屬痛失親人,林犯後坦
承犯行,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量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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