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包恩
近期發現板上的網路類交易揪團文有變多的趨勢
(Spotify團、Netflix團、全家拿鐵團購之類的)
但文章內卻都只提供匯款的方式
這類文章說起來是沒有台南點的。
再加上部分使用者開團的次數太過於頻繁,
5個月開了4個Spotify團,實在有點不合常理
因此,未來會嚴格執行板規的台南點規範,
各類文章(特別是交易文),若沒有台南點將依現行板規處置,
若開Spotify、Netflix團也要有台南點 (原PO是台南人這點不算台南點),
例如收款部分要在台南境內面交......等等
且網路類交易文也一併適用板規1-1-3 (同交易商品不得重複發表),
也請板友們要注意一下,感激不盡QQ
若相關板規有修正,以最新版本之板規、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