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 10116員警是不是消失了

作者: hltinokuo (甜甜-5樓/威秀影城1廳)   2020-09-19 17:14:23
※ 引述《qq204 ()》之銘言:
: 全糖爐渣市長給的底層壓力到底有多大,業績缺到到處亂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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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警開單說不出法條…整個所警力都到了:你愛找警政署嘛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800960
: 台南一名機車騎士,因為車頭上的「胎壓偵測器」有違法改裝,遭到台南永康分局員警在
: 路上發現後攔車取締,原本應是簡單的違規舉發開單,事情卻演變成一段警民糾紛,遭開
: 單的民眾甚至錄音錄影,把全長8分鐘的影片放上網路,指控員警刁難,甚至還出動整個
: 派出所的人力到場處理,警方也出面說明,「將函詢主管機關查明,倘確非屬改裝情事,
: 將主動撤銷此舉發通知單,以維當事人權益。」
: 這段影片被原PO放上網路,並且不少社團都有流傳,原文「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10116
: 警員,要求騎乘我機車的朋友靠邊停車,表明車頭上的「胎壓偵測器」有違法改裝,要依
: 照道交法16-1-2 開單,然而我朋友直接將車頭上的「胎壓偵測器」啪一聲拔起,發現無
: 法刁偵測器後,轉為表示「煞車拉桿」有違規」。
: 原PO認為員警刻意刁難「你這個就是改裝,有問題可以去申訴」,在聽到民眾說警察濫權
: 開單後,員警突然跳針要檢查拍攝的影像,認為機車騎士與其朋友毀謗,而且侵犯個資法
: ,但是在騎士要求填寫異議單時,該名員警表示沒有帶,雙方僵持不下,直到支援警力到
: 場,仍是未有人攜帶異議單,眼看衝突一觸即發,機車騎士認為警方刻意刁難,又講不清
: 楚法條,而員警認為民眾不配合臨檢,又違反個資法,堅持要將機車騎士連同機車帶回派
: 出所,就在這個時候,連派出所所長都來了。
: 派出所所長一到,立刻作出果斷決定,違規事實已開單,告知對方權利義務,就先請員警
: 回派出所,後續由他處理,但是開單員警仍不罷休,情緒越來越激動,整段影片被PO網後
: ,機車騎士標註了台南市長黃偉哲、永康分局、台南交通警察大隊,而永康分局也在很快
: 的時間內作出說明。
: 永康分局表示,關於車輛涉及改裝等情形係屬公路監理機關業管,對於某粉絲專頁所述此
: 案,本分局將函詢主管機關查明,倘確非屬改裝情事,將主動撤銷此舉發通知單,以維當
: 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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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這件事一被人公開討論
我隔天去附近的派出所問值班人員,我在外開車時常用行車記錄拍到警察,我想自首我犯了個資法,請抓我移送地檢。
那位值班員警回我說,你不是在特定錄某員警,不會有什麼個資法的問題。
於是我又問,那為何很多律師及大法官釋憲都說在公開場合拍警察都不違法,為何還是有員警喜歡用個資法說要辦民眾。
警察回說,因為只要你一直拍特定該位警察,且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有沒有犯法不是警察可以決定的,若該位警察堅持要辦你,也是他個人的自由,就算這位警察心理知道這是不犯法的,但就是讓檢察官去決定,要不要起訴你,不是警察是檢察官。
所以這邊奉勸大家,要不要辦你警察可以有權決定,就算用秦檜的老方法莫虛有的罪來移送民眾,警察也不會被處罰。因為警察就是要打心理戰對付那些愛跟警察頂嘴的民眾。好讓你對員警心身畏懼。就像古時候看到包青天要跪下來。
至於員警10116當初不是很嗆,現在怎麼都不吭聲,很愛辦民眾是不是,我這台最大牌,五千CC加紅牌。反正我都被謝龍介跟蔡淑惠扣莫虛有的罪,硬凹我犯罪的經驗,結果檢察官也不起訴我,還說他們來亂的,假如這種鳥事若發生在我身上,我就會在派出所坐一整天都不回覆員警的筆錄,要耗就來耗。
對了,看看那些造謠振興卷有假的國民黨議員,警察因為有中央的壓力不得不去辦那些議員。
結果事後警察局長還跟那些議員親自去服務處跟議員解釋賠罪,當然也順便賠不是,簡單來說局長親身去拜訪給議員面子。
如果你若一般民眾被像10116員警所對待,你看看警察局長會不會來你家賠罪解釋,我想當然不會。哈哈,這就是地方政治。
作者: hjkkk123 (123)   2020-09-19 17:17:00
作者: SeTeVen   2020-09-19 17:51:00
你說你的記錄器錄到自己未二段式警察就會抓了
作者: Firetail300 (男廁火尾)   2020-09-19 18:03:00
其實警察講的有一句沒錯啊,提告是人民的權利,今天警察也是人民,他想告你本來就是他的自由。至於起訴不起訴則是檢察官的事,也不可能因為侵犯個資法來移送你,這種案件頂多函送啊之前被人告的時候,警察也很無奈的告訴我,對方堅持要提告,他們也只能受理,畢竟告我的人也是主張告訴是人民的權利,我只好浪費時間去做筆錄
作者: whysocool (coooool)   2020-09-19 18:31:00
樓上F大雖然說的沒錯,不過我個人是覺得如果員警不知道法條就算了(雖然身為執法人員不知道很不應該),如果明知道民眾沒有違法違規還硬要辦,說什麼民眾權利,更像是濫訴吧
作者: hltinokuo (甜甜-5樓/威秀影城1廳)   2020-09-19 18:38:00
樓上,很多警察都是故意說要辦你,唯一的目的就是讓你看到警察就怕而已。
作者: shintrain (戰犯分析師)   2020-09-19 18:48:00
也是有警察只會吃人夠夠啦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9-19 19:31:00
拿不起訴書反告他誣告 一起跑法院互相傷害
作者: Firetail300 (男廁火尾)   2020-09-19 20:14:00
w大說的沒錯,拉桿事件我也覺得扯,事後撤單就證明警察本就有錯!我只是針對警察告人這部分留言的啦,因為警察提告時跟開單不一樣;開單是警察處於執法人員,當然不能有失公允;但提告時雙方是平等的,一切交由司法裁決
作者: ykboy (JIA)   2020-09-19 20:18:00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和有錢的人
作者: juzi (= =?)   2020-09-19 20:29:00
https://youtu.be/UShKnsazrUo看一下,律師幫大家解疑惑
作者: jop25869123 (小賀)   2020-09-19 21:39:00
你說你的行車記錄器錄到自己違停他就會辦理了
作者: hjkkk123 (123)   2020-09-19 22:22:00
https://i.imgur.com/MuIOJNk.jpg可以錄臉啊,不要長時間特寫就好
作者: windasd (wind)   2020-09-19 22:48:00
被抓進警局記得申請提審然後116現在還是在永康所好好的講的個資方我那天在跟他吵也沒有想到他是說我拍到他同事,媽的員警本人提告 那我拍到他同事他是在吠三小
作者: navysoider (胖胖貓兒)   2020-09-20 01:26:00
警察喜歡玩,那下次大家去他胸口監視器前面站一下就說被長時間拍到了要求看攝影機,然後違反個資法提告警察就好
作者: maxed (131)   2020-09-20 03:10:00
"行政裁量"各階有不同的手法.功過不該相抵 避免漂白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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