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好心變成賊」引熱議 撿到手提包送警竟變竊盜

作者: AAAB   2020-09-28 15:05:10
「好心變成賊」引熱議 撿到手提包送警竟變竊盜
32歲陳姓男子在台南科學園區地下停車場出入口撿到手提包,內有筆記型電腦與隨身硬碟
,陳男親自交給警方報案拾獲,卻因失主堅持是被偷,且指手提包是放在停車場洗手台,
由於沿途沒監視器,相關說法無法釐清,警方只好依竊盜罪嫌送辦;陳男為此請假跑警局
、出庭,雖然台南檢方最終不起訴處分,但讓他滿腹委屈,直說好心撿到東西,卻見識了
人情冷暖,以後不再雞婆了。
據了解,葉姓失主8月7日到南科管理局洽公,到地下1樓停車場廁所突有人來電,由於訊
號不好暫時離開現場,卻忘記帶走放在洗手台上、裝有筆電與硬碟的手提包。
葉姓失主1個小時後發現東西未拿,回到公廁卻遍尋不著,當天下午4點25分報案遭竊。
翌日深夜11點45分,陳男與妻子在南科園區散步,在該地下停車場出入口處拾獲該手提包
,卻被依竊盜罪偵訊、函送。
陳男在網路PO文,強調歷經1個半月偵查,獲檢方不起訴處分,還他清白,但為了此事,
他請假3、4次,跑警局、出庭,失主連個致歉都沒有。陳男拿著不起訴處分書,請員警撥
電話給對方,提到請求拾獲物10%的主張,竟得到「關我什麼事」的回應,最後甚至撂話
「法院見」。
陳男說,好心撿到東西,卻見識了人情冷暖,以後不再雞婆,還要教育小孩子,發現遺失
物就當作沒看到,否則會惹禍上身。
保二總隊南科分隊長顏良翰指出,葉姓失主報案當時,警方有向他說明遺失與竊盜的差別
,以及刑法誣告罪相關法律責任,對方堅持是被偷,依照程序啟動調查。顏良翰表示,停
車場公廁離樓上出入口約20公尺,沿途都沒有監視器,只能將調查過程函送,由檢察官釐
清。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paper/1402539
作者: enzowalker (墨行者)   2020-09-28 15:30:00
東西掉了一個小時才發現...天啊...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20-09-28 15:33:00
法院見就是要法院判下來得給10%他才要掏出來的意思
作者: lazyboy571 (Snowman)   2020-09-28 16:36:00
就告回去阿順便加上誣告讓他也跑法院
作者: jop25869123 (小賀)   2020-09-28 16:45:00
贊成告回去然後公佈姓氏就好 一定找得到人啦
作者: Dorayun (Dora)   2020-09-28 16:47:00
支持 污那個被偷的根本是偏激的人 衰 遇到壞人
作者: magicpd1983 (Liu Love)   2020-09-28 16:52:00
這時間兜不起來阿瑞凡
作者: wagwag (破椅子吐麵)   2020-09-28 17:05:00
告誣告有時不為贏 只為了讓被告跑法院體會體會
作者: lun1110 (Lun)   2020-09-28 18:03:00
不是亂停人家車庫就是誣告好心人=.=這世道...
作者: pprisa (AASKA)   2020-09-28 18:35:00
好心被雷親的範本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20-09-28 19:54:00
拾金不昧本來就假道學違反人性,現在該開始教育別亂撿東西
作者: testaho (ativan)   2020-09-28 20:27:00
先錄影存証,無論是撿到或有人故意放你車上要詐騙,都要先自保
作者: cherylsilent (驟雨)   2020-09-28 23:39:00
幫陳男QQ 以後不敢當好人了
作者: hab (Bonjour~巴黎戀人)   2020-09-28 23:44:00
支持告回去,一定關你的事,法院見
作者: elemental   2020-09-29 07:56:00
告回去賺點紅包順便給他個教訓
作者: gjhuang   2020-09-29 11:45:00
要玩法律戰,先告失主誣告罪吧
作者: lancer0960 (lan)   2020-09-29 13:36:00
搞到人人寧可見死不救,台灣法律好棒棒 垃圾法官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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