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染指32人只判1件有罪 地院澄清:可依法上訴
台南地院判對強制猥褻女學生10次的狼師張博勝合併判刑4年10月。(資料照,記者王俊
忠攝)
2020/10/29 19:3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國小狼師張博勝被無黨籍市議員林阳乙踢爆,他任教27年涉性侵
31學生、犯下32案卻只有1案判有罪,林阳乙批太扯。地院回應,依刑訴法規定,法官不
能對未經起訴的案件審判,在該案中,檢方發現10位被害人,對張博勝提起公訴,但地院
審理發現有只有一名受害者,有證據證明她受到10次侵害,所以才做出判決,如果有被害
人不服可以依法尋求法律協助上訴。
踢爆此案議員批判決太扯
去年林阳乙(阳,讀音同陽)在議會殿堂爆料張博勝惡行,張博勝潛伏在校園27年,大家
都知道張博勝對學生伸出狼爪,但全校上下都擔心惹麻煩,連校長、督學不曉得為了什麼
而替張博勝隱匿犯行,沒人敢站出來指證他,造成31名學生一輩子心中都有陰影。
據知情這透露,張博勝會趁著午休時間把中意的女學生叫來視聽教室,並在隔音室內撫摸
女學生的性器或是親吻,不過這類的證據很難留下來,雖然監察院調查有30多人受害,但
是檢方調查時依事實發現10位被害人,因此張博勝對提起公訴。
不過到了地院審理時,合議庭就事實證據認為,10位被害者中只有1位有客觀證據證明受
到張博勝10次侵害,全以加重強制猥褻罪,合併執行4年10月徒刑。所以,如果被害人不
服,依然可以循法定程序請求檢察官上訴,如此法院才有合法依據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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