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時候去安平逛逛,看到拖吊車的警察用手機在拍違停車輛,但是拖吊車本身也是違
停在紅線跟路口,而且沒有鳴笛,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https://i.imgur.com/s6iiqn9.jpg
https://i.imgur.com/U0NlyjU.jpg
作者:
sorl001 (深夜違停)
2021-02-12 18:15:00道安規則93、99,執行公務發生事故仍有肇責本市的警用拖吊車已經夠少了,都去拖事故車所以請體諒這些過年還願意取締的學長們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1-02-12 18:19:00你這問題就像是在問消防車救火時候能不能違停一樣『我知道有人受困,但是抱歉我要先去找停車格停車』
作者:
lovetoo (too)
2021-02-12 18:21:00違規車輛停在紅線上,拖吊車不停在紅線上拖吊不然是要停哪裡?停在白線上隔空吊車嗎?
作者:
clone29 (先這樣打以後再說)
2021-02-12 18:21:00阻斷違法事由,理解嗎。整排違規就抓你,也可以呢。
作者:
medama ( )
2021-02-12 18:22:00執行公務啊
作者: a456618 (豆豆龍) 2021-02-12 18:26:00
閱
作者:
zxc9411 (zzz)
2021-02-12 18:27:00提出一個不用違規就可以拖吊的方法聽聽
作者:
wpn (難得好心人)
2021-02-12 18:31:00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有關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作者:
Danteva (D.W)
2021-02-12 18:41:00可憐吶
作者:
a1102343 (冷吱吱~~)
2021-02-12 18:48:00違規哭哭
過年可能為方便民眾,所以只拍照舉發不拖吊。向認真的警務人員致敬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21-02-12 18:52:00所以勒?
作者: jimmy1688 (吉米一路發) 2021-02-12 18:57:00
有出來取締違停就該鼓掌了,還嫌!
作者:
cuper (觀念錯誤會害到人)
2021-02-12 19:07:00於執勤時是否依規定使用警示燈
作者:
gs00001 (gs00001)
2021-02-12 19:14:00是不是拖到你的車了,氣噗噗的
作者:
RB1125 (RB)
2021-02-12 19:38:00洗文章?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1-02-12 19:42:00不然他要停在停車格裡面隔空拖吊?沒拖可能是到現場發現不好拖或懶得拖,所以拍照舉發。
作者:
ykboy (JIA)
2021-02-12 19:46:00很合理,你是不是被拖掉過啊?
沒警察取締在哭一堆違停,現在警察來了又有話說...
作者: l225 (叫我邏輯王) 2021-02-12 20:02:00
拖吊違停車輛,不違停要怎麼拖吊?
拖機車的時候拖吊車甚至還會整台開上人行道 不然根本拖不走啊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1-02-12 21:29:00你應該就是違規被拖吊的駕駛吧XD
作者: mingzhelin (Stanley) 2021-02-12 21:31:00
當然可以
作者:
rocksin (Keep Wandering...)
2021-02-12 21:33:00檢舉啊,法條去研究一下啦!
作者:
spiders (spiderman!!)
2021-02-12 22:35:00合理啊
作者: kerkershaw (小小書僮可笑可笑) 2021-02-13 00:07:00
執行公務都合理
作者: bbsoso2005 (BBSoSO) 2021-02-13 00:41:00
你的匿稱第一個字要改掉
作者:
hao0498 (Shine.)
2021-02-13 04:01:00執行公務合理
作者:
scimiter (Huahaha)
2021-02-13 06:38:00沒思考能力,也不會自己找資料嗎
作者: nttra 2021-02-13 09:00:00
開警示燈執行公務就無敵
作者:
ken8184 (biggg)
2021-02-13 10:29:00過年值勤夠辛苦了吧?違停比較合理嗎?
作者:
eqtv 2021-02-13 11:34:00過年還要繳罰單委屈了吧,警察先生辛苦了多開點,幫國庫多帶點錢進來
作者: gjhuang 2021-02-13 12:05:00
拖吊車在執行公務,這都不懂!
作者: chicken0540 2021-02-13 14:06:00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13 條:「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因此,本案本大隊同仁係執行任務,故其停車並不受臨時停車或停車限制。
違規停車已經夠危險了還常常害人死亡,這麼大台的拖吊車更危險,應該是公共危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