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認識老婆!台南男一知「不是處女」氣炸提告:被騙了…結局曝
台南一名男子花錢到越南相親,事後發現老婆不是處女,在越南還有一名男友,老婆婚後
帶走金飾買機票一去不回,他覺得自己受騙告上法庭,要婚姻仲介賠償他精神撫慰金、機
票、仲介等費用共95萬餘元。但法官反批他極度物化女性,老婆是否為適合結婚的對象,
他應該要自行判斷,將他的訴訟駁回。可上訴。
男子主張,2019年3月11日仲介向他收取費用後,打包票女方人品沒問題,帶他到越南相
親結婚,沒想到事後他才發現,老婆的交友歷史並不像自稱的如此單純,不僅在越南有一
名男友,還不是處女,被他發現後,又在臉書封鎖他以及他的父親。
他向婚姻仲介表示,要解除婚約,但仲介卻告訴他,這臉書帳號並非女方使用的,使得女
方順利入籍台灣。不料,老婆婚後竟然趁著家人不注意,將家中所有黃金偷走,還在婚姻
仲介的接應下,買機票潛逃回越南,認為婚姻仲介違反契約,提出民事訴訟,要求仲介賠
償他前往越南食宿、機票、仲介費、被老婆帶走價值10多萬元的黃金,以及求償精神撫慰
金50萬元等,總額共95萬8279元。
對此,婚姻仲介喊冤,表示自己是基於公益性質才幫男子介紹結婚,並沒有詐騙,且女方
取走的金飾是結婚的金飾,男性的金飾也已經還給男子了。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子是否要跟仲介媒合的對象結婚,全看自己的決定,仲介無
從置喙,就算女方不如男子的預期,也不能主張違反契約,雖然仲介在媒合的過程中一再
向男子父親保證「女孩子不好一定換掉」,但這是指在結婚前,若男方不滿意,仲介可再
為男子尋覓其他對象。
法院指出,結婚是出於自由意志,男子應該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另外,結婚金飾本就是男
女雙方互贈的禮物,女方將金飾拿走,難以認定對男子有何損害,至於男子稱女方在當地
有男友、假稱處女等語,2人婚姻並非真實婚姻,男子應該另行主張婚姻無效,向女方請
求損害賠償,而不是向婚姻仲介求償。
法官認為,由男子所說的也可發現,男子的婚姻觀念建立在非常不平等的父權思想,並且
極端物化女性,女方婚後可能是因此才無法繼續與他一同生活,這才返回越南,這屬於女
方的居住遷徙自由,就算仲介協助女方買機票,也沒有潛逃的問題,將他的訴訟駁回。可
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215/19094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