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市府在核可夜市的執照的標準是什麼?
最近大旺夜市被駁回的理由是
依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攤販應設置於主管機關公告的地點,但大旺夜市
設置地點未在攤販設置地點範圍,依法退回申請案。
再來看一下我們的都市計劃書(民國97年10月)
二、綠帶系統
綠帶系統包含公園道及公園、綠地,在計畫區內現況公園道系統之開闢以東豐
路較為成功,其餘海安路、公園南路等,雖已開闢道路但綠化面積偏低,不具公園道
意象;公園部分主要計畫劃設之四處公園中,公 1(台南公園)及公 5(小東公園)、
公 6(連雅棠紀念公園)已完成開發,公 19 目前則僅部分開發供道路使用。
表四-6 計畫區各公園一覽表
計畫編號 公園名稱 公園位置 面積(公頃)
公 1 台南公園 公園北路、公園路 14.63
公 5 小東公園 小東路、林森路三段 3.58
公 6 連雅堂紀念公園 海安路 4.50
公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