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蘇大媽難逃牢獄 檢方裁定仍要入監!即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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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蘇大媽難逃牢獄 檢方裁定仍要入監!即刻執行
31分鐘前
蘇寶蘭強調她是一個單純的人,都是外界抹黑她。辛啟松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台南檢舉魔人蘇寶蘭2018年9月大鬧中西區復健科診所,咆哮醫護,二審依違《醫療法》
判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1000元。因蘇女持續濫訴,檢方撤銷她剩下2期易科罰金,
須入監100天。台南地檢署通知她今天(31日)到庭補陳述意見,但檢察官最後仍裁定必
須入監服刑。
蘇寶蘭今天帶著背包,裡頭裝著簡易生活用品,似乎已有報到後可能就會失去自由的打算
。她說,她絕對不是「檢舉魔人」,她是交通違規的受害者,多年前,她就是因為他人的
交通違規而車禍受傷,她才會對於違規事件「嫉惡如仇」,她是一個非常單純的人,0206
維冠大地震還去陪伴災民,外界都抹黑他,做出不實指控。
至於蘇寶蘭因觸犯妨害公務罪遭判刑一年,她表示司革會將協助她提出「聲明異議」。
《蘋果新聞網》調查,蘇女違反《醫療法》被判處5個月,原是易科罰金並分期付款執行
,她卻在執行期間大鬧地檢署,檢方認為她在執行期間毫無悔意,撤銷其易科罰金。蘇女
在今年1月29日向台南高分院聲明異議,遭裁定駁回
她2月5日改向台南地院聲明異議,也遭駁回,她又提抗告上二審。台南高分院3月9日以《
刑事訴訟法》規定,她應向有管轄權的高分院聲明異議,她卻向無管轄權的台南地院聲明
異議,於法不合,台南地院做實體裁定也有違誤,所以撤銷一審裁定,且宣告「不得上訴
」。
蘇女不死心,繼續寫聲明異議,17日提的遭行政駁回,22日提的聲明異議卻被受理,合議
庭在25日做出裁決「南檢撤銷准予易科罰金暨分期繳納處分的執行命令,應予撤銷」,也
就是「蘇寶蘭不用入監」,合議庭並在裁定書註明「不得抗告」。
檢方在3月中旬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蘇寶蘭今天到案執行,她依規定時間到案,但因為2
5日的台南高分院裁定書主張「檢察官必須補充裁量程序」,檢方安排她到偵查庭,讓她
主張意見,最後才做出蘇寶蘭仍須入監服刑的裁定。(地方中心辛啟松/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