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1/04/29 21:59〔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
蔡先生去年買公寓大樓中古屋進行修繕,這是他結婚2年後第1
間買的「起家厝」,他投訴表示,前後花19萬元請劉姓包商整修浴室,入住2個月就被樓
下住戶反映客廳天花板漏水,劉姓包商卸責,害他得再花30萬元善後,只好向法院提告求
償。
劉姓包商回應說,對於屋主有何問題,他都樂意解決善後,而且在還沒跑調解委員會之前
,漏水原因待查,他都已經排工處理,盡心盡力去做,並沒有愧對自己的心,可是屋主卻
在網路社群散佈負評,對他非常不公平,讓他很無奈,只好等司法來釐清。
劉姓包商強調,當初廁所整修只做地板,排水管有打到或敲到就會修補或更新處理,測試
1週完全沒有漏水,若有何問題,屋主可當面提出,怎能事後全歸咎於他。
蔡姓屋主投訴表示,去(2020)年1月購買20餘年屋齡的公寓大樓中古屋,因兩間浴室想
翻新,在網路上多方比較後才選擇劉姓包商,翻修前,對方說「保證6年內都不會漏水」
,未料5月入住後不到兩個月即惡夢開始,樓下鄰居告知客廳及陽台天花板潮濕漏水,他
向劉姓包商要求善後,對方卸責推託漏水問題不是他們施工造成。
蔡先生說,經向調解委員會陳情調解,他先將網路負評刪除,並請劉姓包商信守承諾進場
修繕,對方竟要求他先當面道歉切結,甚至阻止水泥師傅不准進場修繕,還向他放話「要
告就來告」,根本就是在擺爛逃避責任,所以只好自己另找包商在過年前完成修繕與樓下
住戶受損部份,今年4月初已提告民事求償。
南市消保官馮祺雯建議,消費者修繕居家可將施工前、後拍照存證,對於無法立即發現的
瑕疵如漏水問題等,可要求保固期限,內政部就有訂「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
定型化契約範本供參考,一般保固期限為1年,事先明訂契約包括施工圖面、工項範圍等
,萬一日後有爭議,對消費者及包商雙方都有所憑據。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16175
對方至今仍不承認他的工程有問題,說已盡心盡力,卻說我四處散佈負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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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aqfuy (eva)
2021-05-07 19:51:00這應該要公開店家,避免大家踩雷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寧靜)
2021-05-07 20:00:00推1樓
回覆1、2樓,請按"#"輸入上面文章代碼就一目了然
作者: nptrj 2021-05-07 20:24:00
那個老闆還沒解決喔。道歉跟處理很困難嗎?
那天被公審後記者有電話採訪雙方,對方跟記者這樣說跟當初被洗臉道歉文完全不同,避重就輕。
作者:
medusal (medusa L.)
2021-05-07 21:19:00小劉 打球了
作者: BigCat 2021-05-07 21:30:00
原po就是苦主啊,拍拍
作者:
LYH5566 (遇到人渣的天使)
2021-05-07 22:22:00原PO加油,這種人一定要得到教訓
作者:
batis (貝提斯)
2021-05-07 22:23:00作者:
LYH5566 (遇到人渣的天使)
2021-05-07 22:28:00我之前在台南板買一台有問題的電風扇,賣家也是避重就輕,明明電風扇就有問體,金額不大,雖然很不爽 就當作是花錢去餵流浪狗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1-05-07 22:59:00作者:
ATTwo (咖哩給Gay)
2021-05-07 23:36:00看完想喝雞湯了
之前包商上來回文被噓爆,看來也沒什麼意願要積極處理
那個包商可能還在自家對面的靈骨塔內徵工人吧wwwww
作者:
kuojians (Jason)
2021-05-08 08:25:00看起來包商即使被噓爆了,也不打算處理
作者:
olafbb (olaf)
2021-05-08 20:32:00推推 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