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半年交通罰款8.5億 議員:600萬手續費應政府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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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交通違罰款歲入原編列1年4.9億元,但迄今僅半年,台南市警察局已開出8.5億
元罰單,執行率超標3.5倍。台聯黨市議員楊中成今天質疑,違規被開單忍耐一下就好,但
想到光手續費就要600多萬元,他實在很想不開,這筆錢應該要由市政府來吸收才合理。
楊中成質詢指出,台南市今年上半年交通違規案件多達約55萬件,以手續費13元計算,就
要600多萬元。市政府有辦法半年罰8億多,他要正式提案,罰單手續費應由市政府吸收。
老一輩的人有句俗話說「憨百姓飼政府」,這沒關係,違規了被罰忍耐一下就好,但是憨
百姓還要繳一筆手續費,「我實在很想不開。」
他舉例說,像他工廠匯款給客戶,這筆錢是客戶負擔,不是匯錢的人負擔,政府高高在上
,憨百姓只能繳錢,這很不合理。
南市交通局表示,為方便民眾繳納交通違規罰鍰,除臨櫃繳納外,也提供包括超商、郵局
、網路、行動支付等多元繳納方式,民眾可視自身需求選擇利用。目前除各裁罰機關臨櫃
現金繳納免收手續費外,其餘管道會依不同代收機構規定酌收手續費。
交通局表示,因交通違規罰鍰屬違規行為的繳納義務,故民眾需自付不同繳費管道所衍生
的相關手續費,若由機關編列預算支應,恐有違使用者付費精神及對守法民眾有失公平,
因此先前經全國統一律定,代收違規罰鍰的手續費採使用者付費精神,由民眾自行負擔。
白癡議員!! 為什麼要拿我納稅錢去幫違規達人繳手續費
不要違規就沒有罰單 沒有罰單就不會有手續費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