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剛設就奪市府2標案 黃偉哲:願送檢調調查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5903649
台南市下半年度活動多,市府招標引起關注,國民黨議員林燕祝昨怒指,剛成立不到1個
月的廠商竟可標到市府2標案,共1500多萬元,質疑有民進黨人士介入,市府為特定廠商
量身訂做標案。市長黃偉哲對此否認,並說「若要將2案移送檢調調查,我們也願意」。
林燕祝指出,該廠商今年9月23日核准設立,資本額100萬元,結果立刻標得南市府共1545
萬元的2個限制招標案,分別是文化局「南瀛之光,唱秋台南」演唱會345萬元,10月13日
決標;新聞處的耶誕跨年系列活動以1200萬元標得,於10月27日決標。
林燕祝說,成立不到1個月的廠商竟能拿到2標案,看似依法行政,實則啟人疑竇,質疑有
民進黨立委助理介入,政商關係良好,明年將選舉,呼籲市府應避嫌、不要亂搞。
文化局澄清,「南瀛之光」屬台南市文化基金會接受民間贊助執行的案子,不是政府採購
,之前「誤置」為公務採購公告。
「絕無為特定的廠商量身訂做」,新聞處回應表示,去年耶誕跨年活動為2場親子活動、1
場音樂活動以及2場大型演唱會,今年也是相同。
截至9月14日第2次上網招標,僅有該家廠商投標,採購評選委員會認為該廠商所提企畫內
容符合需求,因此依法辦決標。
資本額100萬標到345萬應該是沒問題
重點是1200萬那個..已經大於資本額10倍了耶!!
我記得不是「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嗎?
還是這一項條文只是限用特定條件的廠商或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