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 引述《varuna777 (varuna)》之銘言
: 4.台灣駕照太好考,導致一堆人交通觀念差也不在意違規
: 5.違規抓得少,有去台北開車過就知道,亂開罰單吃不完,我去四年就怕了
: 短期要改進的話:
: 3.警力加強取締違規並鼓勵民眾檢舉
台南違規絕對沒有抓的少,只是都抓在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實際上真正危險或妨礙到人的警察抓不到也懶得去抓,真的執行交通大執法也只會抓一些好抓的隨便做做業績交差了事而已。
檢舉制度開放了也只是給人當作挾怨報復或抒發情緒用的工具,警察在後端的審核機制超級隨便,反正單隨便開,有問題你自己去申訴,申訴單位再隨便寫一篇公文打發你,看你願不願意為了幾百元請假去提行政訴訟。
想要靠檢舉或者警察開罰改善交通實在是異想天開的想法,大部分造成交通阻塞的原因都是駕駛人觀念或者素養太差的問題,很多造成塞車的原因根本就連違規都算不上,但卻會對交通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實際上路開過就知道,一堆左轉車不靠左,右轉車不靠右,這些就是塞車的主要原因。一條兩線道左轉車到了路口才打方向燈,也不盡量向左靠,先卡住一條內線車道以及後面所有車子,然後右轉車不先切機慢車道,要右轉的時候被一堆直行的機車卡住,再卡住你的外線車道,輕輕鬆鬆的就讓整條路動彈不得了,這就是每天尖峰時段在上演的事情。有時我先切機慢車道再右轉反而會覺得我才是異類,也時不時遇到我已經盡可能往右邊靠,卻還是有機車寧可騎停車格騎水溝蓋也硬要從我右邊直行過去的情況。
台灣公部門在處理交通的問題也一直都是用治標不治本的奇葩思維在進行。
閃紅黃燈路口車輛都不減速不停車頻繁發生事故鴷廍턲4H紅綠燈
綠燈時左轉車輛不禮讓直行車熇鬵O全面改成限定直行的燈號,對向沒車也得等
半夜的時候車輛開很快潀P一條路紅綠燈時向完全交錯。
簡單來講,就是靠拖慢大家的速度,來製造交通其實很安全的假象。
公路系統的特性就是一條路上所有車的速度都取決於開得最慢的那台車的速度。一條兩線道兩台龜車並排慢慢開,你整條路後面的車就只能陪著他慢慢開,更後面的車還會因為漣漪效應只能開的更慢,使得根本不需要多大的車流量就會開始塞車。
在台灣人的駕駛觀念跟素養提升之前,要期待公部門有能力提升交通效率,這種事情我是想都不敢想的。最起碼在還會有人問高速公路內線應該要開多快這種問題的時候,我想台灣的交通短期內可能都還是沒什麼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