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無論檢舉成功與否、罰多少錢,只要是因為一個違規造成生命的逝去都是令人沈痛的事
。
原文裡面的推文有說到:阿不然你要司機停哪?
廢話嗎?難道不能停附近的停車格再搬貨?
但今天不管自營或受僱的司機,當然都希望離下貨處越近越好啊!搬貨體力不講,光要送一
堆貨就眼神死!
因此我覺得另外該想的是,為什麼最初業者不規劃一個讓業者開車進去下貨的空間?
如此就可以解決司機下貨不便,又可以不去影響用路人安全!
但要改變不是容易的事情,尤其在寸土寸金的地方要業者犧牲一台車的營業空間,可能會讓
業者想撞牆吧!
還是期望無論轎車或貨車,停車前能多為他人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