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台南市新市某藥廠,離職預告天數不足是勞基法16條條款,又因勞基
法26條條款資方不得扣除勞方薪資作為賠償,今天與公司提出疑問後,給出答案如下圖:
https://i.imgur.com/EEdiXG9.jpg
不解的是底薪如何扣除至剩下1萬六千多?低於勞基法合理嗎?應按比例計算當月薪資扣
除未上班天數為當月薪資,不因扣除了未上班天數又扣除了他們認為因離職而造成的損失
算在本薪內。
平常上的專業課程,卡在下班後開課,沒上課會影響年終獎金,去上課又沒給予加班費。
(有些許半強迫上課)
目前打給勞工局說是不應該扣錢,是不是要向勞工局申請勞檢才會有更好的結果?
作者: Bhpk (Bhpk) 2022-03-18 22:04:00
申訴下去就對了
作者:
rinatwo (無)
2022-03-18 22:04:00資訊給太少了 至少要給薪資結構 跟出勤紀錄 班表你這樣匆匆去申訴 事項跟證據對不上 資工局會說查無不法
作者:
anniebk (藍天灰雲)
2022-03-18 22:32:00直接申訴 慣老闆檢舉一個是一個^_^如果高薪低報的話也不要客氣~勞保局一起檢舉下去
作者:
dss (dss)
2022-03-18 22:48:00為什麼底薪低於勞基法喔,因為底薪加上每月各種名目的獎金合計完=你的經常性薪資,經常薪資每個月都有給高於勞基法就可以但你離職了這個月沒做滿,公司就會把這些獎金抽掉,至於合不合法,你讓他自己去跟勞檢解釋
dss說的這方式到底有沒有違法? 看過有些公司這方式算
作者:
rinatwo (無)
2022-03-18 23:39:00換算日薪不能低於基本薪資日薪 所以有公司包含全勤才高於基本薪資 但ㄧ請假 扣完全勤 換算日薪就會低於基本日薪 就有違法的問題
作者:
c79143014 (I want.....)
2022-03-18 23:42:00哪間
作者:
rinatwo (無)
2022-03-18 23:44:00目前基本薪資25250 除30日 一天要有841.7元 假設離職日計算到18號 中途都沒請假 上班日和休息日例假日 應有18天 期間薪水不能低於841.7*18=15151而且離職也不能純以底薪計算 與工作相關的經常性給予津貼 也應按比例給予 否則仍有薪資未完全給付的問題
作者:
zi777 (無奇不有~)
2022-03-19 06:40:00跟公司說 你要檢舉了 會馬上補錢給你
作者:
mini628 (雯雯)
2022-03-19 07:34:00主要應該是離職預告日期不足被扣薪吧,當初勞動合約有寫到要賠償嗎
作者:
revon (熊)
2022-03-19 10:09:00有些帳面上看到的薪資其實是加班費+補貼才到法定薪資的
感謝各位的回覆!小弟只能說有人猜到哪間公司了…..會再進一步爭取該有的權益
作者:
hey55 2022-03-19 21:09:00在臺南真的要自己去爭取,不然勞工局也只能說「扣薪或違法事實還沒有發生,他們也不能做什麼」,只能申訴下去才知道
作者:
longtaco (侯老大的粉絲)
2022-03-20 15:05:00如果要爭一口氣就檢舉申訴 但感覺費日曠時 以時薪約150計算 如果你投入的時間跟之後補拿的到的薪是有價值的話 如果沒有的話 先找好下一份工作比較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