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使用自己擬定的契約,但是不能違反應記載或不能記載的事項,
但如果直接違反契約的條文,房東會站不住腳
(雙方協議磋商同意的範圍還是有效的,除非明顯不利於消費者,可由消保會介入)
家電原則上由出租方負擔,但是雙方有議定的還是要以議定的內容為主
像我出租房子,我會盡量給保固長的電器(有問題去找原廠),過保的我也會約定一人負
責一半費用
完全由房東負責,有些人根本就不會愛惜電器,反正壞了房東會負責。
2.20公斤720元,16公斤498元。
說實在,如果碰到這樣的租客,要1元1元算到這麼精細
我會非常的頭大,一桶差幾十元,一年能用多少桶??
為了這個要換廠商、換桶子、換接頭。
如果是我,我會看你一年能用多少桶,價差我都給你,我還省事一點。
3.返還押金這部分,具體我也不清楚你們情況就不予評論
4.可以磁磚脫落、壁癌....應該是好幾十年的老房子了,
不知道是進去的屋況就不好,還是住了之後變差?
不過,看上去屋主只是不夠積極,也沒有完全不處理,
至於,壁癌或漏水的部分,我有一間房間是樓上漏下來,
到目前已經處理四個多月了,還沒完全處理好,要讓傳統水電抓漏
不想花大錢請大的廠商處理,是很大的工程
5.公共修繕的部分,原則上當然是房東出,除非你們有約定好
不過,後來你們也爭取到了你們的權益,房東肯出錢了!!
我想,房東的房租應該算不貴吧,才會計較這種幾百元的東西
這事情就是如此,你要跟房東算清楚,約滿了要簽約,他要漲房租是他的權益
要嬤就是退租,要嬤就是接受而已。
6.社會住宅的部分我就不清楚了,我一點也不想拿那一點補助,後續增加自己的麻煩
7.鄰居的問題,好像跟房東沒關係
有時候說別人是壞鄰居的同時,不知道你的鄰居是怎麼看待他的鄰居
8.看到這些爭吵的內容,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希望我不是這樣的房東,我也很怕我碰到這樣的房客
瓦斯桶的部分....檢驗費我也不知道該誰出錢??
不過400塊這種東西,我是不會去計較的,
除非是這個房客太計較,那我就會認真算清楚
整體看起來只能說這個房東不優質,
但也不算惡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