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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威好大!警處理車子擋道反嗆要告報案人 分局說話了
111-05-14
〔記者楊金城/臺南報導〕官威好大,臺南市民治派出所十二日下午處理一一○轉報,有民眾出入通道被車子阻擋,警員沒解決問題,還因報案民眾三番兩次打一一○,以為被投訴,把氣發洩到對方身上,恫嚇是對警員誹謗;報案人一頭霧水,只是通知警方找車主移車小事,竟弄到自己可能被告。新營分局副分局長許文瑞十三日說,雙方溝通有誤解,由督察組調查釐清,警員若有處理失當,會行政處分。
民治派出所所長徐春榮說,當事警員平常執勤認真,這次處理擋道車子,以為車主就在附近,因此警車先鳴笛,要巷道內違停車子移動,結果大家都移車了,就剩擋道車子未移動,原來是租賃車,找不到使用人,因此只對擋道車子開車告發。警員認為已處理好了,但擋道車子仍未移開,造成報案人誤會,警員處理態度會檢討。
報案民眾接連在「我是新營人」社群臉書貼文描述警方處理過程,引起網友討論,分局也展開行政調查。
報案民眾一開始打一一○報案,只是要警方處理移車,沒想到員警到場,卻要對巷道內違停車子全開罰單,搞得附近住戶趕緊移車。報案人認為,感覺警察讓附近住戶知道是他報案,故意給難堪。婉轉表達只是想聯繫車主移車,不用這麼大費周章,警員卻回稱,「我來就是開單,沒必要聯繫車主,然後命令我開走我停在路邊的車,不然也開單。」但擋道車子還是沒移車。
報案人事後再打一一○詢問,員警這樣做法是不是正確?臺南市警察局一一○轉報給新營警分局處理,分局勤務中心錯將民眾電話轉給當時處理警員,警員以為被民眾投訴,回打給民眾,情緒激動。
報案人說,警員在電話中直接大聲警告要告他誹謗、誣告,又指他有何資格教警察辦事?他只好回答,要告就去告,「也許公權力說什麼就是什麼」,再次打了一一○詢問。
新營分局督察組連繫報案人後,報案人貼文稱分局勤務中心失誤,把給督察組電話錯轉接給當事警員,導致後續出現一連串失控行為,按照電話錄音,會呈報行政處分記申誡;雙方同意事件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