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通姦除罪釋憲後 台南賠償金最高250萬

作者: mado816 (小小)   2022-06-06 02:37:41
新聞媒體:菱傳媒
新聞標題:通姦除罪釋憲後 台南賠償金最高250萬
新聞連結:https://rwnews.tw/Article/Detail/4082
新聞內容:
(記者辛啓松、賴心瑩/綜合報導)台南市美女醫師指控前夫醫師連劈2女,法官分別判
處民事損害賠償250萬、100萬元。台南地區多名執業律師表示「250萬元是通姦除罪化後
,聽過最高的金額。」不過,近期北院法官也主張在「配偶權」與「性自主決定權」兩者
衝突下,應以《憲法》保障的「性自主決定權」優先,判原配求償敗訴。
律師江信賢說,通姦除罪後,受害配偶原本在《刑法》方面的權利被廢除掉了,民事法官
對破壞婚姻的通姦行為,在實務上的確有調高精神慰撫金,而且是多數民眾能接受的。
江信賢表示,精神慰撫金金額的考量,最高法院曾指出應考量雙方經濟狀況、身分地位、
教育程度,侵權情節、精神痛苦程度等,但這些項目很難量化,而且判多、判少是審判獨
立事項,司法院不能通令法官提高通姦案判賠金額,畢竟每個案情節不同,很難量化定出
標準。
「250萬元是通姦除罪化後,台南地區最高的金額。」江信賢說,販夫走卒身價低,賠償
金額就不高,金額約是5到10萬元,但若是律師、建築師等高收入者,金額約從20萬到100
萬元,就像台南市衛生局前局長陳怡不倫戀就被判賠50萬元。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2-06-06 03:53:00
美女醫師指控前夫醫師連劈2女? 醫師艷福不淺??
作者: hancash (Han)   2022-06-06 04:22:00
《憲法》保障的「性自主決定權」不是這樣解釋的,本意是指「保障我自己的身體不被侵害」,但是法官卻套用在「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夫妻上」
作者: enzowalker (墨行者)   2022-06-06 07:29:00
台灣的法官啊~
作者: hancash (Han)   2022-06-06 07:44:00
不對,更正一下,台灣的法官居然是把《憲法》保障的「性自主權」用在「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外遇上」,這根本就是鼓勵大家踴躍外遇嘛…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22-06-06 08:10:00
有夠白痴,憲法還保障財產權捏,要這樣解釋民事賠償也可以免了啊不是賠償可以免了,是整個庭都可以不用開了
作者: eva19452002 (^^)   2022-06-06 08:39:00
既然憲法保障性自主決定權,為何吃魚喝茶不合法?
作者: chenyei (documentarian)   2022-06-06 10:24:00
公然合法的階級歧視
作者: Danieleye (pizzicato six)   2022-06-06 11:33:00
除刑事責任 但民事責任依舊可以求償外遇無關當事人的身體傷害 跟刑事何關
作者: nptrj   2022-06-06 12:17:00
基本上都是罰最低
作者: stevencool (政治好複雜)   2022-06-06 13:45:00
蕭跟王都有名啊,都在健康路上,雖然說皮膚科我推新樓黃靖媛、耳鼻喉我推文化中心吳建民,但蕭跟王也不錯
作者: pipi0927 (紅屁屁)   2022-06-06 14:32:00
難怪原本是聯合診所 現在已經拆夥 但一樣都在健康路上就是了
作者: PCMAN2005 (37927)   2022-06-06 17:43:00
(19)、賞及非義;刑及無辜。譯:獎賞,是對行善立功的人一種鼓勵;刑罰,是對作惡犯罪的人一種懲誡。居官不能夠賞善罰惡,以彰顯勸善懲惡的功能,卻獎賞不義的惡人,刑罰無辜的好人,使他們含冤受屈。而善人居官,必公正無私,賞罰分明,才能安天下百姓。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