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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有人本的完整新聞稿
我節錄了一下新聞報導沒有寫的部分
而我覺得大家應該也要多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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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剛老師都教高年級的數學。他教學嚴厲,體罰嚴重,還會罵髒話,卻是家長們尊崇的
「名師」,必須透過親友請託,才能去他家裡或私下設立的補習班補習。
民國88年起,他擔任拔河隊指導老師後,開始接觸非導師班的高年級女學生。
他的配偶當時任教台南附小。有人說:「W老師(尚志剛配偶)是一個非常非常好的
附小退休老師,夫妻一起開安親班,所得全部捐給宗教團體,
而且還有把弱勢跟智能不足的孩子帶來免費課輔。」
即便尚志剛否認相關指控,
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仍認定:「性侵害成立,決議終身解聘。」由於尚志剛已經退休
18年,目前出面的倖存者多為20年前的學生,已經無法追訴刑事責任,尚志剛仍得繼續支
領月退俸,解聘處分並無實質上的影響。
必須擴大調查 才能終結傷害
經查尚志剛共任教29年,包括台中6年、台南23年,並於50歲退休。台南市教育局依據倖
存者訴求展開擴大調查,找到了十多個受害人;但台中市教育局卻以年代久遠為由,並未
進行普查。
現階段的性平調查程序已經結束,但我們擔心還有許多黑數尚未浮現。從性平調查報告得
知,尚志剛的犯行地點包括自家、學校、補習班及旅館。而補習班所會接觸到的學生,並
非只有尚志剛任教學校。只要是補習班地點附近的學校,都有可能有學生去該補習班。
我們看到本案受害人站出來投訴後,還要面對各種環境的挑戰,處境艱難。包括:
說出輕微情節來刺探大人反應時,被回「摸一下有什麼關係?」
「是不是惹老師生氣?」或「妳是不是做錯了什麼?」
或被責怪「沒有好好保護自己」;
父母要求息事寧人,說「得饒人處且饒人」;家人喜歡老師;
同學line群組裡,有人收到學校寄來的普查信後,
因不知實情而發言同情老師的處境;
尚老師的配偶也曾打電話給學校前主任,要求他在性平會幫尚
老師說好話;
由於法條限制,追訴期已過,無法起訴狼師等。但是,為了不要再有人受害
,他們還是勇敢站出來舉發,並召喚其他倖存者也站出來。
我們必須檢視並翻轉文化,才能配得起這些倖存者的勇氣。
機構的縱容潛規則 封住了受害者的嘴
我們進一步解析尚志剛和張博勝事件後,發現:
1. 都是資深教師,掌握學校的生態文化:教室是自己的王國,老師就是國王。
2. 都長期嚴重體罰學生都沒有被懲處或解聘,更敢越界性侵。
3. 都長期課後違法兼差補習,在自己的地盤更容易下手。
4. 都是形象良好、深得家長信任。當學生向家長反應受到性騷擾時,非但不被接受與聆
聽,反而被責備。
5. 犯行都長達數十年。各自在校園建立隱蔽的犯案空間,其他人也不質疑。
6. 受害學童無法計數,有的被以性教育包裝、有的被以老師的讚賞或給零用錢包裝、有
的被凶狠的體罰嚇到而不敢反抗,因而無法求救或不知找誰求助。
7. 學校都推說不知情,但都有老師以隱晦的方式提醒學生。
為什麼尚志剛可以長期在校內擁有獨立、隱蔽的空間?
為什麼有女學生在畢業旅行後轉學?
為什麼尚志剛提早退休?
近30年來,難道都無人投訴過體罰或性平事件?
尤其是補習班的學生,任憑老師打罵、性侵,他們有沒有機會說出來、
敢不敢說出來、能不能說出來?
說出來後,有沒有人相信他們?
而免費課輔的弱勢和智能不足的孩子,要如何發聲?
我們的訴求
根據人本基金會二十年來處理校園狼師的經驗可知,狼師多為累犯,而倖存者往往不知如
何求助。因此,本會訴求如下:
普查部分:
一、台中市教育局應進行擴大調查。
二、尚志剛退休18年了,所任教補習班很可能會有受害人,可以如何清查?台南市教育局
除已知兩校外,應擴大調查範圍,包括兩個補習班附近學校。
三、其他縣市凡有類似師對生性平事件,都應該全面進行擴大調查,如宜蘭縣某國中案。
法制部分:
一、教育部應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訂定師對生性平案件一律全面擴
大調查,對象要包括轉學生與畢業生。
二、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
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目前刑度較輕。但我
們認為利用權勢性侵比一般性侵更可惡,更讓受害人失去了對人的信任,其罪刑不應比一
般性侵罪輕。
三、對兒童性侵的追訴期間應自其成年日起算。許多學童在年幼受害,無法訴說、也無從
行使權利,等到年長後有能力面對創傷後,出面提告時,已逾提告期限。
教育行政部分:
一、許多性侵學生的老師(包括新市國小張博勝及桃園市雙龍國小徐寶嘉等)
都是嚴重體罰且私下開補習班,主管機關究竟要如何處理?
二、老師需要清楚認知各種專業界線,包括權力、身體、情緒、溝通、關係等
等,主管機關要如何有效建立?
三、賦權學生為當務之急,主管機關要如何向學生宣導相關權利,並確保所有
學生清楚知悉申訴管道及申訴程序;包括建立友善申訴機制、提供適足支持(包括家長的
支持)、保障申訴學生隱私、保護提出申訴之學生免於遭報復、保護學校內其他吹哨者不
被報復等等。
家長部分:
一、體罰和性侵害都是逾越身體界線,同意體罰就是讓孩子的界線被模糊!
二、請相信孩子、傾聽孩子、支持孩子,不要隱匿、漠視或不以為意。因為你的隱匿、漠
視、避而不談或率爾和解的作為,就是對孩子說:「這是你的錯;這是羞愧的、不可告人
的,或你的感覺不重要…。」反而會造成嚴重的二度傷害。如有困難,請來電人本教育基
金會或全國113專線。
給倖存者:
一、如果你碰到了,請告訴自己:這不是你的錯!
二、你可以不只是受害人。如果你願意,你可以選擇主張你的權利,不管是要為自己討公
道,或者是要保護其他孩子,我們都願意協助。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9條,政府
要支付你的心理諮商、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這些權利都是支持你前進的力量。
三、如果你準備好要說了,國家也已經準備好開始聆聽,請撥0800-818-885,監察院國家
人權委員會已經展開辦理「兒少安置機構及校園性侵」系統性訪查,將有專業人員協助你
。
給重要他人:
一、如果是你的親友受害,請告訴他不是他的錯。
二、如果事發不久,請立刻陪同他去醫院驗傷蒐證(事先不要洗澡)。
三、請接納他的所有情緒,相信他、支持他;不要否定他的感受,也不要責怪他。
四、最後,要感謝本案在查證後轉寄貼文或訊息的熱心朋友(詳附件),你們確實促成了
受害人勇於站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