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2日電)立法院4月三讀通過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審驗合格、懸
掛牌照及投保強制責任險,罰則10月上路,台南市在空窗期間加強取締,查獲就直接沒入
,6月迄今沒入逾100輛拼裝電動車。
台南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部分民眾和外籍移工騎乘拼裝微型電動二輪車,時速遠
超過法定25公里速限,頻頻肇事,危及安全。立法院4月三讀通過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審
驗合格、懸掛牌照及投保強制責任險,罰則10月上路。
台南市警局在新法執行前空窗期,加強取締拼裝微型電動二輪車,重點區域包括火車站、
工業區路段等,一經查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沒入拼裝車;市警局統計,6月14日
迄今,已查扣沒入63輛拼裝微型電動二輪車及改變電子控制設備40輛。
警方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是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
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60公斤以下的二輪車輛
。
不過,部分店家因牟利而化整為零進口大陸製不良零組件,拼裝後以低價販售給外籍移工
或民眾,不僅沒有安全保障,時速甚至破百公里;台南市警局近3年統計資料顯示,台南
市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中,外籍人士占4分之1以上。
目前,警方除加強查緝,也設計中文、英文及越文、泰文、印尼文等5種語言文宣,向轄
內外籍移工、仲介及雇主等宣導,提醒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遵守「三不三要」,「三不
」是不酒駕、不使用手機、不改裝車輛;「三要」是要戴安全帽、要登記掛牌、要投保強
制責任險。(編輯:黃世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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