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票2000元!台南某里長候選人涉賄 2聲押2交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查獲首件里長候選人現金賄選案,檢警調搜索錢姓里長候選人住處,扣得10多
萬元現金,帶回錢姓候選人、椿腳及20多位選民帶回釐清案情,收賄選民退回賄款4萬多
元,訊後錢姓候選人和洪姓樁腳遭聲押、沈姓椿腳及選民各3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蔡佰達10月間接獲玉井分局及台南市調查處檢舉,某區錢姓里長候選人
透過樁腳行賄之情資,經掌握具體事證後,由蔡檢察官與林容萱、王宇承、黃慶瑋、蔡宜
玲、及李政賢檢察官共同組成專案團隊,於11月15日上午6時指揮玉井分局、台南市調查
處、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警刑警大隊、第四分局、善化分局、麻豆分局、南檢黑金組
檢察事務官,持搜索票前往錢姓候選人住處執行搜索,扣得現金新台幣10餘萬元等物,並
拘提里長候選人及其洪姓樁腳1人,另傳喚沈姓樁腳1人及20多位選民以釐清案情,而收賄
之選民繳回賄款約4萬餘元。
檢警調查出,錢姓里長候選人於2022年10月至11月間,親自或透過洪姓樁腳,以每票現金
2000元,行賄其選區內具有選舉權之選民,企圖以此影響選舉之結果,檢察官訊問後認錢
姓里長候選人及洪姓樁腳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之罪嫌重大
,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11月16日凌晨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沈姓樁腳及選
民等2人各諭知交保3萬元。
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再次強調,查賄團隊已全體動員,在距離投票日最後10天內,將
持續嚴查賄選情事,候選人或其樁腳絕不要心存僥倖,也呼籲民眾,若曾經接獲候選人直
接或透過他人賄選或任何不法情事,請以電話、傳真、寄信、電子郵件等方式檢舉,並儘
量留存證據,檢舉賄選因而查獲獎金最高可達新台幣1000萬元,且對於檢舉人身分絕對依
法嚴加保密。期盼共同為建立一個乾淨、公正的選舉環境與選風而努力。台南地區「選舉
查察聯繫中心」檢舉電話0800-024-099、06-2959839、傳真:06-2959656;首長檢舉信箱
:https://www.tnc.moj.gov.tw/297028/297084/297090/481931/post。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116/2381187.htm
為什麼里長也需要賄選 近年來里長的位置似乎越來越搶手?
很多年輕正妹出來選 有這麼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