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機車後載側坐女友仰摔 她遭聯結車輾過「臟器外露」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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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1 17:02 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台南即時報導
石姓男子於2020年4月騎機車後載曾姓女友, 行經台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為了閃避
違停路邊車輛,不慎與後方聯結車發生擦撞,由於曾女當時側坐,發生車禍後她跌落機車
,當場被張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輾斃。法官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判騎車的石男6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張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徒刑8月,案可上訴。
判決說,這起車禍發生在2020年4月2日中午12點42分,石騎車載著曾女外出,有兩輛轎車
違停在中華西路二段路邊,另輛轎車為了閃避違停車輛,打燈準備左切,恰巧當時石騎車
經過,同樣為了閃避前車向左偏移,卻忽略了後方疾駛而來的聯結車,當場與聯結車發生
擦撞。曾女當時雙腳朝右側坐在機車後座,當下曾女向後傾倒,被聯結車輾過,臟器外露
慘死。
事後石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法官審理時認為,依照現行法規,後座乘客不得側坐
,但石卻任由曾女側坐,才導致車禍發生當下,曾女無法保持平衡向後傾倒,因而遭到輾
斃。石疏未注意後方來車狀況,就直接左切,才因此遭到後方聯結車碰撞,進而釀成悲劇
,法官將石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法官審酌,石因過失情節,造成被害人死亡,犯後否認有過失犯行,與被害人曾女為男女
朋友關係,並獲被害人家屬諒解而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等量處其刑。法官考量石無任何前科
紀錄,素行尚佳,被害人家屬不願追究,念僅因一時不慎,致罹刑典,其經此偵、審過程
,當知所警惕,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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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姓男子騎機車後載女友為了閃避違停路邊車輛,不慎與後方聯結車發生擦撞,由於曾女
當時側坐跌落機車,當場被聯結車輾斃。法官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判騎車的石男6月
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