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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祥馨負責人郭再欽涉台南學甲爐碴案 南檢依廢清法起訴
2022-12-12 12:45 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台南即時報導
明祥馨公司負責人郭再欽因涉學甲爐碴案,經台南地檢署歷經3年的偵查,近日將郭再欽等
人依違反廢清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南檢方說,明祥馨公司因違法填埋爐碴獲得的不法利益,
除節省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逾18億元,還從各家鋼鐵廠收取清除處理費用3億6000萬多元,
合計高達21.6億多元。
檢方表示,此案於2016年曾因認定所填爐碴為再利用後產品,並非廢棄物,處分不起訴;但
2019年經地方里長及民意代表檢舉,南檢分案重啟調查,先後由檢察官謝欣如、陳鋕銘承辦
。其中,新檢舉部分的農地,經謝欣如挖驗確實有填埋電弧爐爐碴;經陳鋕銘接手後,因同
時偵辦後壁區爐碴案,發現後壁案的涉案人賴榮添,也是學甲案的關係人,兩案有密切關聯
性。
因事隔10年,相關證物均已發還當事人,檢方以兩案的原始卷宗為起點,重行全面調取並比
對分析後,發現涉及後壁區爐碴案的超翔公司,2009年因88水災爐碴溢流,導致後壁區的爐
碴篩分場無法繼續經營。經找到事業遭遇瓶頸的明祥馨公司學甲廠地,郭再欽同意將爐碴篩
分場移轉至明祥馨公司廠房,並借用他的名義經營。之後,郭發現有利可圖,也入股爐碴事
業。
檢方發現,郭、賴等人明知弧爐爐碴不能填埋於農地,卻貪圖厚利,由郭再欽利用擔任學甲
農會理事之便,取得大灣段靠將軍溪農地,並僱用他人運送明祥馨公司從鋼鐵廠取得的爐碴
至農地填埋。
之後,郭為貪圖繼續收取鋼鐵公司清除爐碴給付的厚利,並為方便違法去化大量爐碴,逃避
爐碴貯存量不能多於前6個月的銷售量,以及應付台南市政府環保局的稽查,又購買工廠土
地或占用國有地填埋,並虛報爐石再利用產品去向,掩飾他的非法犯行。
案經台南地檢署調查後,查出明祥馨公司涉嫌收受爐碴後未確實破碎,出廠者為未妥善處理
廢棄物而非產品。回填深度過深故意掩埋處理爐碴。南檢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申報不
實、竊佔罪等罪嫌將負責人郭再欽提起公訴。超祥公司負責人賴容添也被依違反廢清法等罪
嫌提起公訴。
檢方說,此案於今年10間偵查完結後,原擬對郭男等人的不法利得聲請保全扣押,但法院駁
回要求補件,11月底重新申請獲法院裁准,12月上旬查扣被告等人的財產後,才公告偵查結
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