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小弟就頗有感觸。
記得當初要申請某工業區的用地,小弟都按照市府網站上需要的文件一一的補齊,也跑了幾趟市府,跟承辦一起處理。
結果還是被回覆,局長不通過。
裡面的細節就不多說了,事情都過了幾年。
只是想表達,上面的人腦袋都不好使了,當然下面人更是公務員心態消極面對事情。
經發局業務範圍很廣,很常面對許多廠商,也有權力可以運用,但有些事情能否把持的住又是另一件事了。
※ 引述《ininder30cm (ININDER_30cm)》之銘言:
: 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接受性招待 深夜裁押禁見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858987
: 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被檢舉經手七股工業區開發租售管理案時,操縱散播得標廠商信用
: 不利消息,再要求廠商拿錢擺平,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今天凌晨經
: 檢方複訊後,認他涉犯貪汙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 ,台南地院深夜裁押禁見。
: 台南地院晚間召開聲押庭,經個3個多小時訊問,晚間12時多,台南地院認陳涉犯貪汙罪
: 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等理由,裁定羈押且禁止接見與通信。
: 台南地院指出,陳凱凌不但坦承收受現金,也接受酒店飲宴及性招待,因此,足認他犯貪
: 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疑重大。同時,他否認接受建設公司提供其購
: 屋付款,與其配偶所證內容均前後不一,且互有出入,顯難採信,足認他犯貪汙治罪條例
: 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嫌疑重大
: 台南地院指出,陳所犯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 ,其畏罪逃亡規避追訴、審判程序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 台南地院表示,陳在院方始承認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及詐欺得利犯行、仍否認公務
: 員財產來源不明犯行,所承認之犯行避重就輕,仍有諸多細節待與證人證述勾稽比對釐清
: ,否認部分也有待調查釐清,陳與相關證人關係匪淺,如容任被告交保在外,前往勾串證
: 人或共犯,或湮滅檢察官礙於人力尚未查獲的證據,即甚有可能,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足認
: 被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而裁定羈押禁見。
: 然而,陳妻原本北上台北安頓小孩的事,趕返台南地院等候,直呼是無妄之災,希望先生
: 可以交保。未料,等候半個多小時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