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ZlhKfBJ ]
作者: yeaharn (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吊扣失職醫生執照,拒絕成為受害者~發錢
時間: Wed Jan 11 21:09:59 2023
今天是我媽媽生日,但是她再也無法過生日了。
在2021年3-5月,我們家不幸發生醫療事故的悲劇。在3/25至5/12日期間,我媽因胸痛不
適在安南醫院就醫,卻因為心臟外科醫師陳OO,加護病房主治醫師洪OO及整形外科醫
師唐OO的種種不當行為,包括失血引發休克卻拖至六小時才進行止血手術,傷口裂開導
致心臟外露卻拖至三天才進行處理、醫師拒絕手術但記錄卻是家屬因風險高拒絕手術、拒
絕提供病歷資料、甚至明知我媽狀況不好卻要求我們自行轉院,罔顧病患身體反應與感受
,最後我媽永遠離開我們。
出現醫療事故之後,我們需要背負著喪親之痛,為了討回公道,一直訴訟的事務奔命。可
悲的是,本以為醫療訴訟可以伸張正義,但實則背後充斥著種種掩護、包庇。儘管失職醫
師的行徑多麼荒唐,對病患的生命傷害多深,他們卻因為訴訟背後種種包庇、不明的醫療
記錄等原因,不需要為事故負上任何責任,繼續執業。失職醫師是不是仗著醫學知識不對
等及訴訟需要花錢耗時才敢如此囂張。難道我們要讓這種情況繼續發生嗎?
這對任何人而言,無疑是一場不公不義的悲劇。
我們不希望以後其他病患遇到類似的情況,更不希望失職的醫師傷害大眾對醫師的信任。
因此,我們向三位失職醫師提起了刑事訴訟,訴求為三人吊扣醫師執照,並且付出高額的
賠償。希望藉勝訴的賠償金成立基金會,為病患及其家屬提供醫師端對於醫療處置的專業
見解,以及律師端對於訴訟流程的協助。
此則貼文,希望獲得大家的關注、轉貼。有了大家的支持,我們便更有能力阻止上述不公
不義的事發生,避免再發生像我媽所經歷般的悲劇,繼續在訴訟、成立基金會的路上奮鬥
,為了我媽,也為了保障往後病患及其家人,都能得到最基本的尊重。
醫療疏失詳實描述(含醫療紀錄佐證)
從3/25至5/12日期間,我媽因胸痛不適求醫,卻因為失職醫師與安南醫院一方的不當與疏
失,而永遠離開我們。短短不到兩個月的就醫過程,不但沒有得到妥善的治療,治療過程
中更承受了不必要的痛苦、風險(因醫院、相關醫師的過失)。甚至,事後醫方更推卸責
任,不惜人為操作護理紀錄,試圖把事故責任,推給失去親人的我們身上。我們背負喪親
的痛苦,還需要花費心力去釐清真相,更要面對訴訟背後互相包庇等不公義的困局。
此次事故,無疑是對醫師專業的侮辱,更辜負了家屬對醫師的信任。
在決定要提起刑事訴訟前,隻身一人的我,需要面對的與釐清的事情很多。不論是醫療論
文回顧與尋找佐證(如:失血過多會使病人傷口復原力下降);訴狀的書寫方式,要怎麼
寫才能讓檢察官願意關注此次事故;母親離世後的每一天,背負著喪親之痛處理繁重的訴
訟事務,少不免有心力交瘁的時候。可是,只要想到以後有其他人、甚至是我的家人,或
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再次因為醫療疏失事故而失去摯愛,我意識到,我並沒有「放棄
」這個選項。
但是,最讓人沮喪的,不是繁複的資料搜集、訴訟事務,而是醫療鑑定的不公。不論醫
師、醫院失職情況多嚴重,醫療鑑定背後的不公,卻能夠讓他們不用負半點責任。由於法
院並非醫療相關背景,因此會尋求醫療鑑定,來釐清是否有疏失,以及疏失的嚴重程度。
但,我們詢問過的律師及醫師,他們都表明,醫療鑑定常常會有醫師幫醫師掩護、甚至是
互相包庇的情況。我媽所遭遇的種種醫療疏失和延誤,在醫療鑑定報告上可能只要寫著:
緊急止血手術實施時間點「稍晚」,清瘡手術實施時機「稍晚」,使用這種模糊且不精確
的名詞,輕描淡寫地帶過,粉飾延誤就醫的事實。「稍晚」短短二字看似微不足道,但失
之毫釐差之千里,這個差別,足以讓失職醫師得以繼續執業,讓所謂「稍晚」的情形與事
故,發生在更多的病患身上,讓本該能夠康復的病患,沒法得到適當治療。模糊的醫療記
錄、醫師互相包庇的可能,都是我們了解醫療事故真相的阻礙。如果連醫療記錄與醫療鑑
定,都無法如實、具體呈現,可想而知,訴訟的結果又怎麼可能是公平公正的?
這一次的訴訟,背後意義不只是為了給予病患家屬一個合理的交代,更是希望協助更多遭
受醫療疏失的病患及其家屬。面對像我家一樣的狀況,如果沒有法律與醫學專業人士的協
助,想要了解醫療事件背後真相,包括翻查手術、護理紀錄與錄音,查看醫學專業文獻,
已經是十分困難,更不用說要討回公道。
所以,假如訴訟成功,我想利用勝訴的賠償金成立基金會,希望能提供醫師端對於醫療處
置的專業見解,以及律師端對於訴訟流程的建議。讓與我們遭遇相似的人,不需要隻身一
人承受喪親之痛、釐清真相、尋求公義的責任,建立病患與醫療雙方良好且平等的關係。
不僅讓訴求吊扣不適任的醫師的醫師執照,更重要的是,希望讓醫療事件的真相能夠公平
、公正地呈現。我們無意挑戰或質疑醫師的權威,只希望藉由每一個病患及其家屬的基本
權益不受剝奪,得到最基本的尊重,以建立更理想、完善的醫病關係。最重要的是,避免
再發生像我媽所經歷般的悲劇。以下,是涉及此次醫療事故的具體情況:
陳OO醫師:延誤就醫、醫療記錄模糊不清、剝奪病患與家屬的知情權、忽略病患身體情
況
我媽長期飽受胸痛折磨,不論是飯後、在家還是在外,幾乎任何時刻都坐立難安,身為
子女心痛不已。後來,就醫後得知造成胸痛的原因,是心肌肥厚。為此,我們四處尋醫,
希望母親能夠痊癒,免受胸痛的煎熬,回歸到正常生活的軌道。後來,經過安南醫院陳O
O醫師(下簡稱為陳醫師)問診,對於這規模不小的手術,陳醫師卻聲稱這樣的手術他很
有經驗,而且只須十天即可出院。聽到陳醫師的說辭,我媽便決定進行手術( 手術日期
:2021/03/25)。在進行手術的前一天,心導管檢查的結果,亦顯示我媽同時有冠狀動脈
硬化的問題。陳醫師得悉後,並沒有改變進行手術的安排,並聲稱於3/25當天一併處理。
得悉陳醫師的安排,我與其他家屬為求安心與風險衡量,本來希望向其他心臟科醫師諮詢
,再決定是否進行手術,以確保我媽的性命安全。可是,對於陳醫師胸有成竹的說辭(手
術後十天即可康復出院),我媽基於對陳醫師專業與權威的信任,深信陳醫師能夠給予最
為適合的治療,因此決定依隨陳醫師的安排。
奈何這次手術並沒有帶來任何喜訊,反倒釀成悲劇一場。手術結束後,當天半晚,我們接
獲醫院的緊急止血手術通知。原來,我媽在術後一小時開始大量出血,出血量為 660 ml(
護理紀錄 https://reurl.cc/NGKdAm ),已然超過一般人捐血量500 cc。然而出血的問題並
沒有獲得解決甚至引發休克。記錄顯示,我媽在術後三小時後,已經陷入休克狀態,醫院
一方卻拖延了足足5個小時,才詢問我們進行緊急止血手術的意願,造成延誤就醫。陳醫
師在這期間,卻對我媽的情況不聞不問。
止血手術結束後,我們心急如焚,向陳醫師詢問我媽失血量。惟陳醫師回應「不清楚」,
在緊急止血手術記錄上,亦僅僅留下massive bloody(大量失血)如此模糊的字眼,模糊
不清的醫療記錄,無疑是剝奪病患與家屬對於病情的知情權。再者,單單「大量出血」幾
個字,手術紀錄上「突然」Sudden、「量多」massive字眼,(無法分辨與已經休克情況
、突然出血)我們也根本無法判斷我媽休克時間多久,情況有多嚴重。我媽已休克一段時
間,作為家屬,除了被告知病患「大量出血」以外,沒有其他資訊。(病歷紀錄
https://reurl.cc/589WMR )
後來於4/30,胸前手術傷口滲出組織液後(護理紀錄 https://reurl.cc/VRbOLN )
,隔天 5/1 發現術後傷口裂開,而 5/2 情況更為嚴重,從傷口直接看到心臟在胸腔跳動
。此時,面對臟器外露的病況,陳醫師不但作出任何適當處理,甚至連基本的病患探視也
沒有,導致心臟外露的傷口,也只能用紗布覆蓋,如此消極的方式來處理。沒有醫師到場
判斷,就沒辦法採取任何更有效、更積極的醫療措施。正常來說,手術過後,手術醫生應
有追蹤病患術後身體情況的責任。陳醫師在5/2明明已知母親臟器外露的狀況,卻無視我
媽危殆的緊急狀況,沒有親自來確認病況,更不用說安排適當的醫療。儘管我媽的傷口,
已曝露在細菌感染的致命風險之下,病患身在醫院,卻只能用紗布覆蓋拖延時間,不嘗試
其他任何可能有效的措施,這難道是醫師及醫院對病患應有的態度嗎?
上述可見,此次醫療事故中,手術醫師陳醫師嚴重失職,不但術後沒有跟進病患的身體情
況,更在知悉我媽有嚴重不良反應的狀況下,依然沒有採取任何應對措施(止血手術),
造成病患延誤就醫,承受不必要的傷害;在我媽後來出現臟器外露,陳醫師同樣不作理會
,使我媽再度延誤就醫。一次又一次的失職,已經不是「疏忽」的問題,而是陳醫師根本
對我媽的情況毫不關心。在整個醫療過程中,醫療記錄模糊不清,對於病患大量出血及休
克的嚴重反應,更完全沒有任何具體記錄,讓病患與家屬無法得知具體病況。
洪OO醫師:未盡到照護病患責任,對病患及家屬態度惡劣,罔顧病人身體反應與感受,
強行要求復健、忽略病人身體情況,甚至一心只想將病患趕離安南醫院
加護病房洪OO醫師(下稱洪醫師)在照顧責任上嚴重失職,不論是基本照顧以及復健,
罔顧病人身體反應與感受,更無視病患等生命安危。
對於3/25術後大量出血的情況,洪醫師亦同樣沒有進行探視工作。身為加護病房主治醫師
,觀察與追蹤病人術後情況本來就是份內之事,更何況醫護人員已向洪醫師通報,但洪醫
師得知我媽手術後大量出血、陷入休克的情況,不但沒有親自處理,甚至也沒有安排其他
醫師作後續安排。明明我媽人已在加護病房,卻沒有任何加護病房醫師來跟進與照料。身
為加護病房主治醫師,洪醫師必須為罔顧病人性命安危的問題,負上責任。
洪醫師不僅在3/25術後不顧病人情況,甚至,連我媽出血後的基本照顧與復健上,也不負
責任。大量失血與長時間休克,對我媽身體造成沉重的傷害,術後在加護病房,情況亦未
見好轉,中間經歷了肺水腫,胃出血(又是一次大量出血),高心率,高血糖,癲癇,發
燒。以上種種,我媽好不容易挺了過去。歷經種種痛苦的病況,我媽雖不至於身陷險境,
但依然談不上為穩定。此時,加護病房的洪醫師,開始要求我媽進行復健。我媽因身體依
然抱恙,向她表示坐起來會感到不適。殊不知洪醫師不但沒有體諒我媽,甚至態度惡劣、
語言刻薄,一口咬定我媽只是不願意配合復健。我媽心跳速率一直 在120居高不下,顯然
是無法承受復健的強度。然而洪醫師,卻對病人的身體情況視若無睹、置之不理,依然執
意要求我媽進行復健。此時體弱的我媽,亦只能聽從醫師的安排。洪醫師罔顧病人性命安
危,無視我媽的身體情況。
另外,在5/10 加護病房洪醫師聲稱,安南醫院內沒有整型外科醫師願意為我媽開刀,請
我媽轉診。照理來說,醫院一方提出轉診,理應為病患提供協助。可是,洪醫師根本無意
幫忙,除了告訴我們應該轉診以外,沒有給予任何我們資訊或協助,我們只能自行尋找願
意診治我媽的醫院。我媽的情況已經十分嚴重,身為加護病房主治醫師,一心想把我媽送
離安南醫院,卻沒有協助進行轉院。更誇張的是,就算我們要自行找醫院,我們根本沒有
病歷資料可以去尋求他院幫助。洪醫師當時說, 5/11會提供病歷資料,讓我們去找願意
進行皮瓣手術的醫院,我們在 5/11下午1點拿到病歷資料後,趕緊送去給曾經診療過我媽
的醫師,尋求幫忙。最後,5/12 成功轉到了奇美醫院。遺憾的是,接二連三的延誤治療
,使我媽回天乏術,最終撒手人寰。(死亡證明書 https://reurl.cc/EX5l1n )
身為加護病房主治醫師,卻連基本探視、病患照顧與復健,都沒法盡責;甚至,不論病人
情況好壞,只想把病患送離醫院,完全無視病患的需求。
唐OO醫師:拒絕對命危的病患行醫的責任,人為操作護理紀錄
陳醫師聲稱,他會請整型外科唐OO醫師(下稱唐醫師),於 5/7 跟我們解說皮瓣手術
的細節。當天進入唐醫師的診間後,唐醫師事先表明,由她錄音之後,會再將錄音檔給我
們,唐醫師說明到一半,卻以醫病關係不信任拒絕開刀,逕自結束說明。
我們向唐醫師索取音檔,她卻出爾反爾,拒絕提供。唐醫師聲稱,如果我們需要錄音檔,
應該要自己錄音。更令人忿忿不平的是,明明唐醫師是「以醫病關係不信任」為理由拒絕
開刀,同日5/7在加護病房的護理紀錄上,顯示的卻是「家屬表示風險大不願意開刀」。
沒想到,安南醫院用這種記錄人為操作的伎倆,將不進行手術的決策單方面推卸給我們(
下文將提及)。倘若不是5/10 的護理紀錄上,明確寫著「唐醫師感到無信任感無法進行
手術」,亦難以證明我們的清白。(護理紀錄 https://reurl.cc/10NAG9 )可見,唐醫師以
不實的護理記錄,試圖推卸責任,來掩蓋自己拒診的事實。
安南醫院一方:未盡基本照護責任、沒有基本探視病人、拒絕提供病歷資料、延誤就醫、
人為操作護理記錄
除了上述三位失職醫師以外,安南醫院一方也要為這場醫療事故負上責任。不論是照顧病
人、觀察病人情況還是術後處理,安南醫院一方在這場事故中,根本不符合作為醫療機構
的基本規範。拒絕提供病歷資料、人為操作護理記錄、沒有基本探視病人,讓我媽在就醫
的過程中,沒有得到妥當的醫療。甚至,事故發生後,更把事故責任推給我們,試圖掩蓋
真相。
上述提到,我媽在3/25術後大量失血而陷入休克,持續出血5小時,就算不斷輸血也沒有
好轉,陳醫師與洪醫師失職,罔顧病患術後反應。面對這樣的情況,安南醫院一方沒有安
排其他醫師來替補,而且還拖了5個多小時才通知我們。近5000ml的出血量與休克,對於
一個剛開完刀的病患而言,絕對是危殆的緊急情況,在爭分奪秒的搶救現場,多一小時絕
對帶來更多的風險。讓一個大量出血的病人久候超過6小時,在這期間,明明知道輸血沒
有讓休克與出血情況好轉,卻拖了這麼久的時間,才打算進行止血手術,讓我媽承受不必
要的傷害與風險。安南醫院的過失,讓緊急手術延誤了6個多小時,無疑是拿我媽的生命
開玩笑。
經過27天在加護病房的休養,我媽在4/20轉入普通病房。我媽轉入普通病房後,我們發現
媽媽的意識時好時壞,甚至把姊姊誤認為弟弟。為了得到更妥善的治療,我們希望將我媽
轉到奇美醫院。因此,我們跟安南醫院一方申請我媽在院的所有醫療紀錄,並準備於
4/30 轉院。4/30當天早上,護理師告知我們所有醫療紀錄已經準備好了,但我媽胸前手
術傷口卻在中午開始滲出組織液,倘若堅持轉院,我們深怕我媽淪為「醫療人球」,得不
到妥善的醫療照顧。畢竟,甚少醫生(醫院)願意接手一個有狀況的病人。為了不讓我媽
冒險,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繼續留在安南醫院就醫。我們在住院櫃檯申請病歷資料時,
安南醫院拒絕提供病歷資料,院方說法是要等病人出院才會提供。病人與病人家屬要求獲
得病歷資料,本來就是基本權利。安南醫院「等病人出院才會提供」的說法,根本是一點
道理都沒有,阻礙病人獲得病歷資料,已經有違法的嫌疑了。
安南醫院必須為多次延誤就醫的錯失負責(3/25大量出血與休克,5/2臟器外露)。在陳
醫師過失的部分有提到,我媽5/1 術後傷口裂開,5/2已經有臟器外露的情況了。安南醫
院一方卻沒有基本病人探視,任由危殆的病人面臨生命危險。陳醫師不來醫院探視,但醫
院一方竟然沒有安排其他醫師,來跟進病人臟器外露的情況。作為醫療機構,安南醫院連
最基本的病人照顧,都未能給予適當合理的安排。怎麼能想到,我媽雖然身在醫院,已經
有護理師向醫師、醫院通報情況下,卻沒有一個手術、醫師來協助處理術後嚴重反應,十
分荒謬。甚至,我媽術後傷口裂開甚至是心臟外露,在沒有好轉的情況下,拖了整整三天
才進行手術。對於陳醫師的不負責任,醫院一方居然沒有任何醫師替補,或提出其他替代
方案,為我媽作緊急處理,任由我媽的病情惡化,錯失進行手術的關鍵時刻。
安南醫院不僅阻礙病人獲得病歷資訊,剝奪知情權,其後更為了掩蓋「拒絕為病人開刀」
的事實,不惜人為操作護理記錄。5/7,唐醫師是「以醫病關係不信任」為由,拒絕為我
媽開刀。同日在加護病房的護理紀錄上,顯示的卻是「家屬表示風險大不願意開刀」,把
唐醫師拒絕對命危的病患行醫的責任,推到我們身上。記錄的操作,安南醫院的目的,就
是為了規避責任,把醫院一方及相關醫師與醫療事故的關係,撇得一乾二淨。安南醫院一
方如此作為,不只是違背誠信,破壞了病人與醫生、醫院之間的信任關係。
從我媽3/25就醫開始,在安南醫院就接二連三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三位醫師與醫院一方在
整個醫療過程中,毫無職業操守,無視我媽的性命安全。令人氣憤的是,三位醫師與安南
醫院為了逃避責任,不惜操作記錄,把責任推向我們,更是無恥至極。但讓人氣餒的是,
縱使上述種種失職的行徑如此荒謬,醫療訴訟很可能因為醫療記錄「人為操作」以及包庇
,而無法讓真相、正義伸張。儘管如此,我們也不會放棄,必須讓不適任的醫師與醫院,
為他們失職的所作所為,負上應有責任。這也是我們希望成立基金會,以防止日後出現類
似的醫療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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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切病患的權益以及醫療正義。
每推50P 重複只有一包 前一百推都有
2023/3/1前刑事起訴 前一百推加發雞排
可推“吊扣失職醫生執照,拒絕成為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