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先前被請後今遭收押 前副議長李文俊牢裡過年
記者林悅、劉人豪/台南報導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檢察官聲押現任議員李文俊及
黃麗招,台南地院8日下午裁定黃麗招准予羈押並禁見禁通
信,李文俊罪證不足當庭釋放請回,台南地檢署11日表示檢
察官補強證據後,針對李文俊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撤銷一
審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台南地院今(13日)認為李文俊
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准予羈押
,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指出,李文俊雖否認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
犯嫌,且本案涉案相關人等眾多,雖多已到案,但均否認犯
行,所述均避重就輕,彼此間供述亦有歧異。又本件李文俊
與共犯間之如手機等證物已經檢察官扣案,並有共犯已經羈
押。然上揭扣案物未來所查知之內容,尚待檢察官調查,且
須與李文俊或共犯間相互對質釐清,因此尚不能因部分證據
已經扣案及部分共犯已經羈押,即遽認李文俊無串供或滅證
之可能性,是本件被告確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
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應認檢察官之聲請為有理由,
被告應予羈押禁見。
據了解,本案至目前已羈押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及黃怡萍、
林士傑、黃麗招、楊士強、李文俊共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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