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友下車叫司機改赴摩鐵 現役軍人「撿屍」啪啪逞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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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17:21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 /台南即時報導
鄧姓現役軍人去年2月底參加友人在酒吧舉辦生日派對,與不勝酒力女子及友人搭計程車
離開,友人先行下車後,竟叫司機將車子轉往摩鐵入住,趁女方泥醉之際兩度性交得逞,
鄧男挨告後認錯,與女方和解且獲原諒不再追究,台南地院判他1年10月,緩刑3年,並接
受法治教育2場次。
檢警調查,鄧男為現役軍人,並在台南服役。去年2月27日晚間11時許,在朋友舉辦的生
日派對上認識女方,翌日3時許離開酒吧包廂時,女方已呈現茫醉,他與女方及友人共同
搭乘計程車離去。
他在友人先行下車後,竟向計程車司機要求改至永康區摩鐵入住,趁女方泥醉不能抗拒,
脫去其衣褲,1小時內接續對女方性交2次。女方清醒後報警處理,鄧男坦承犯行。
台南地院合議庭表示,鄧男枉顧女方已因酒醉致處於意識的辨別能力顯著減低而不具備性
自主決定能力的情狀,乘機對她性交,侵害其性自主權。然而,考量鄧男因一時未忍的性
衝動,未能戒慎行止、謹守份際,衝動行事而罹刑章,先前並無前科,且犯後坦承犯行認
錯外,主動請求與女方進行調解,且達成調解及按調解內容履行完畢,並女方原諒而不再
追究,可見他存有積極彌補過錯眾心意及具體舉動。
合議庭認他現役軍人犯乘機性交罪處1年10月,惟認他犯後坦承犯行而深表悔意,擔任現
役軍人,且與女方達成調解並有履行調解內容完畢,認錯並積極彌補過錯的悔悟態度,認
他能因知所警惕,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2
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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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