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日期:2023/02/07
記者署名:陳昀
新聞標題:民進黨中評會祭最重處分 邱莉莉、林志展停權3年
新聞內文: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去年底爆賄選疑雲,今年1月初檢調搜索傳
訊民進黨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當時分別以50萬與20萬元交保,檢調昨天再傳
喚邱、林兩人漏夜複訊,最後各以150萬、120萬交保。民進黨中評會今決議,對2人處以
最重的停權3年處分,待司法結果出爐再行處置。中評會主委賴瑞隆說,「如果有賄選,
除名是絕對,不用懷疑的」
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上任後的首場中執會,上週無異議通過提案,同意將台南市議長賄選爭
議案移送中評會調查並建請停權,中評會今天開會做出決議。
中評會主委賴瑞隆、中評委黃文益會後召開記者會,賴瑞隆表示,此事嚴重影響民進黨聲
譽,邱、林兩人日前已表明自請停權處分、靜候司法調查,並曾到中央黨部廉政會說明,
今天也再次對中評會提出書面聲明,表達,他們可以理解黨必須明快地從重處分,只是期
待未來司法還他們清白的話,希望能恢復他們的名譽。
賴瑞隆指出,今天11位中評委有9人出席、2人請假,經1小時討論,決議依黨章第29條規
定:「黨員之言行有違背黨章、決議或破壞本黨名譽之情事者,本黨得予評議並裁決適當
之處分。v,為維護民進黨聲譽,符合人民期待,處以最重的停權3年處分,待司法調
查結果出爐後再行處置。
賴瑞隆表示,中評委雖然有各種不同討論,但都是希望維護民進黨聲譽、回應人民期待的
角度出發,希望民進黨從重而明快的決定,能重拾人民的信心。
外傳有中評委主張將邱、林兩人除名,賴瑞隆坦言,確實有討論到除名問題,但除名必須
依照更清楚的法律事實,目前掌握的最清楚的是司法,考慮到當事人的名譽、未來的情況
,目前處以最重的停權3年處分,將來司法如果有更清楚的證據跟決定,民進黨中評會將
立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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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203928
繼續擔任議長副議長
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