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喪偶男追女 狂打電話傳簡訊近百通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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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 10:46 聯合報/ 記者 黃宣翰 /台南即時報導
喪偶李姓男保全為了追求女被害人,竟在71天內撥打電話或傳送訊息給她所持行動電話94
次,涉嫌干擾她,使她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後報警法辦、起訴。台南地院認為李觸犯
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案可上訴。
判決說,李姓男子於2015間於台南市與被害人相識,曾互留電話號碼以便於聯絡,但平日
素無聯繫。李於去年6月19日至同年8月28日間,撥打電話或傳送訊息予她所持行動電話計
94次,要求與交往,以此方式干擾被害人。她不甘受害報警處理,並經檢察官依法向法院
調取通信紀錄,始循線查悉上情。
李於檢警詢問時雖供稱曾一直打電話給女被害人,但辯稱,他沒有對女子有性方面的騷擾
。李直到法院開庭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李所為,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之跟
蹤騷擾罪。
法官審酌,李不思以理性方式追求告訴人甲女,竟為滿足自身私慾,反覆對女被害人干擾
行為,使她在惶恐下度日;兼衡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罪持續期間、犯罪所生危害,
迄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告訴人表示不願原諒被告,有法院公務電話紀錄等一切
情狀,判處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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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偶李姓男保全為了追求女被害人,竟在71天內撥打電話或傳送訊息給她所持行動電話94
次,涉嫌對女被害人進行干擾。台南地院認為李觸犯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
罰金,案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