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自112年3月31日施行

作者: AAAB   2023-04-02 03:35:29
https://tinyurl.com/55psta4k
2023年3月28日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自112年3月31日施行
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2條附表,提高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罰責,自112年3月31日施行,
另非號誌化路口停讓之裁罰,亦於此次一併修正。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本次修正重點包括行人安全及非號誌化路口安全兩部分,在提高
行人安全部分,為改善行人事故,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保護行人及弱
勢用路人,故提高相關違規裁罰金額。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
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
、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若不暫停讓攜帶
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
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在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部分,若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
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
標誌、標線指示,皆從現行處罰6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
型車處罰1,800元。另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則由現行處罰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
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籲請汽機車駕駛人禮讓行人,並落實遵守非號誌化路口之停讓觀念,以
避免交通事故,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作者: ADDSS (睡過頭)   2023-04-02 09:01:00
需要修改的交通法規還會很多,只因為現在國外媒體報導行人地獄才改這個。
作者: fishtofish (DADA156)   2023-04-02 09:03:00
沒事啦 先發個新聞內宣有做事之後警察不抓就沒事了
作者: chart (まどか NO.1 \(^O^))   2023-04-02 11:07:00
笑死!法規訂那麼多、警察不取締是有屁用喔?還會自行解釋無立即危害,勸導即可這種凌駕白紙黑字的法規
作者: carcar (車車)   2023-04-02 14:34:00
咻~ 過去了! 誰取締呢?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2023-04-02 17:31:00
有惹到你嗎
作者: pingusister (企鵝出版社)   2023-04-02 17:40:00
期待台南警察取締,還不如期待遇到有良心的駕駛。行人穿越道內縮要不要先做?一定要讓行人在最靠近路口的地方穿越才可以嗎?QQ
作者: SeTeVen   2023-04-02 18:27:00
惹到你了嗎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3-04-02 20:20:00
新聞OP,前篇為 #1a8iE3cj (Tainan)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