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三讀通過!道交條例修法恢復民眾檢舉違停 不禮讓行人罰更重
立法院院會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恢復民眾可檢舉人行道臨停或
違停、並新增橋樑、圓環、隧道、快車道等地違規臨停檢舉;另外,嚴重超速、道路蛇行
、無照駕駛、不禮讓行人、惡意逼車等都將調高罰鍰。
此次修法新增民眾檢舉項目,從46項到56項,恢復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臨停違規檢
舉、新增橋樑、圓環、隧道、快車道等地方臨停、行人穿越道沒有減速等項目。
若汽車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學校、醫院不減速慢行,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千元以下
罰鍰,若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千2百元到3萬6千元罰鍰,若致傷吊扣駕照一年、致人重
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
將「無駕駛執照」之情形明定為包括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若
無照仍駕駛汽車,處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若5年內再犯,處2萬4千元罰鍰、並
當場禁止駕駛,若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得以沒入其汽車。若將駕照供他人駕車,則沒入駕
照3個月。
而汽車若有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是脫落者1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善
或禁止通行,若致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
汽車行駛道路上時,若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1千5百元罰鍰,營業大客車乘
客若未繫安全帶,處駕駛人人2千元罰鍰,若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則處駕駛人3千
至6千元罰鍰,若已盡告知義務則處罰乘客。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表示,各黨都對這次修法高度期待,相信能夠改善行人地獄罵名,此次
擴大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對交通部從善如流表示感謝,希望透過地方執法和地方政府
配合,徹底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指出,透過這次修法,向世界傳達台灣不希望背上行人地獄罵名,希望
立即有效回應道路改善。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道交條例修法刻不容緩,去年年底就送出委員會、今天完成三讀
程序,感謝朝野黨團努力,這次修法重點是提高未禮讓行人、無照駕駛罰則,擴大未禮讓
行人範圍、將交叉入口納入,也擴大無照駕駛定義,也增加民眾檢舉項目,儘早洗刷行人
地獄的污名標籤。
心得:
台南洗刷污名的日子要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