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帽癖」已婚男騙女攬客性交 她香消玉殞家人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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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14:51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 /台南即時報導
呂姓男子3年多前經交友軟體認識台南一成年女子,隱瞞已婚且妻子懷孕中而與女方交往
,更稱自己是「綠帽癖」,誘使女方在推特上設立帳號,代為招攬男性洽談性交易,直至
女方輕生死亡,家人從手機訊息得知其原委提告,一審判他5月徒刑,檢方不服上訴,二
審改判6月徒刑。
檢警調查,呂男於2019年7月間經由交友軟體Tinder結識女方,再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女
方聊天。他從聊天過程中,得知女方意欲尋找經濟狀況穩定、可固定交往的男友,並無與
他人性交牟利之意。
未料,同年7月29日至10月4日間,他隱瞞已婚且妻子懷孕中而與女方交往,又向女方表示
他是「綠帽癖」,有使喜歡的異性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嗜好,女方可與他人相約性交而收
費牟利,利用女方欲與他交往而較願意配合其要求的心理,誘使女方同意與他人性交並收
取對價。
因此,女方在推特上設立暱名帳號,由他或教導女方招攬不特定男性洽談性交易的時、地
、價格等,接續引誘、媒介女方與他人性交,欲藉此牟利。後因女方2021年4月間死亡後
,母親發覺其手機內容有異訴請檢察官偵辦而查獲。
呂男於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且有女方父母親證詞,及呂男與女方LINE對話紀錄
等證據佐證。
女方母親及律師均指稱,呂男為引誘女子與他人性交的慣犯,女兒因其犯行身心受創才輕
生。台南地院認為,檢察官未主張呂男行為曾導致女方死亡,且雙方2019年10月4日後即
未再聯絡,相關事證也無法證明兩者間的關聯性,難以逕行推論呂男所為與女方死亡相關
。
台南地院簡易判決,認呂男犯圖利媒介性交罪,處5月徒刑,併科罰金3萬元,檢方認太輕
,不服上訴。
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於認定事實及量刑時疏未考慮呂男隱瞞自己已婚且配偶懷孕中的事
實,利用女方欲與其固定交往而較為願意配合其要求的心理,以遂行本件犯行等客觀情節
,檢察官上訴稱原審判決量刑過輕,有理由。
合議庭審酌,呂男不思以正當方式賺取金錢,僅為圖私利,即隱瞞自己已婚且配偶懷孕中
的事實,利用女方欲與其固定交往而較為願意配合其要求的心理,引誘、媒介女方與他人
性交而牟利,所為敗壞社會善良風氣,也極可能助長歪風淫行,很不應該。
惟念呂男犯後已坦承犯行,表現悔意,本案仍無證據足證女方已因呂男引誘、媒介而實際
與他人性交易,認他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處6月徒刑,不得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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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合議庭認呂姓男子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處6月徒刑
。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