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首開庭!出動20人律師團激辯 10被告全否認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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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今天(24日)首度開庭,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
展及操盤手郭再欽等10名被告在20名律師陪同下出庭「全部否認犯行」。律師團質疑檢方
監聽合法性以及有無疲勞訊問;推舉「民國配」條件來策動國民黨議員李文俊並非不正利
益,至於郭再欽允諾給國民黨議員李鎮國的折扣、薪資、經費等相關交換條件,也不必然
違法,法律上有斟酌餘地。全案仍在攻防中。
台南地檢署去年11月起偵辦台南議長賄選案,今年1月兵分26路搜索,約談民進黨籍正副
議長邱莉莉、林志展和國民黨籍議員李文俊、李振國夫婦(已退黨)等10人,其中6人遭
到羈押。
全案3月初偵結,依《選舉罷免法》對涉案10人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邱莉莉布局議長
,深怕同黨正國會6席跑票,委由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向他黨擴展票源
。郭透過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地政局約聘僱員黃怡萍、
無黨籍市議員黃麗招從中牽線,策動國民黨李文俊、李鎮國等人背離黨意,票投邱莉莉。
另據起訴書譯文顯示,邱莉莉早在去年9月有意布局議長,致電郭再欽「我傢伙(台語,
指財產)都賣掉了,要跟他拼了,我這次沒有把黑面(前議長郭信良)推倒,算我漏氣」
。郭之後也分析「關鍵票大概就2、3票而已,就1票1票來用…」、「我看我們要花上億的
…」。
郭再欽等人先以副議長寶座利誘李文俊和邱莉莉結盟。對李振國則開出三個條件,第一會
請出南市長黃偉哲背書藍綠配(未成功),第二則若購買皇龍建設或臺邦建設的房子可取
得八折優惠。若遭開除黨籍,他會全力支持贊助李振國下屆競選議員經費,即便落選也會
支付4年議員薪資,含每月12萬元、年終、車馬費等誘使李振國跑票。
不過,郭再欽透過楊志強向國民黨市議員方一峰行賄未果。林士傑因此找上方一峰,恫稱
「議員,你有2個選擇,1個是不要出席,1個是投自己,總之就是不可以投給郭信良」,
致方一峰心生畏懼,趕緊致電家人離家至別處居住,自己則住宿市議會3天。
台南地院今天下午2時30分首度召開準備庭,10名被告在20名律師陪同下出庭,方一峰也
以被害人的身份到庭。
邱莉莉出庭直言:「我沒有賄選!由辯護人替我辯護」。辯護律師先是質疑本案監聽合法
性,通訊監察通知書的案由為貪污,但卻是選罷法起訴,卷內無事證支持他案監聽,顯違
法通訊監察法。檢方起訴對於被告邱莉莉犯意連絡及行為分擔都沒有具體指明。
郭再欽律師也質疑檢方變更案由違法監聽,並稱將人帶回地檢署,再到市調處偵訊,是否
有疲勞訊問?是否適宜?
林志展律師則稱,被告同意推舉李文俊當副議長,但並非不正利益,需要黨中央同意以及
議會依法選舉,才有辦法支持李文俊。
至於李鎮國部分,律師團則稱「A保證並非不正利益,B折扣系閒聊,C經費提供也不必然
違法,D薪資給予並非起訴書所載。」法律上有斟酌餘地,若是不正利益,不必等到四年
後選舉成果,李鎮國要不要續選仍是未知數,請庭上斟酌。
林士傑律師也稱,被告認為郭信良素行不好,好意建議方一峰不要支持,未以兇惡口吻,
並不構成恐嚇。